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08:54:57你願意承認自己錯,這點給你嘉許
了解政府運作以及預算執行的原則
再來討論才是正確的方法
正如你說的,如果海砂的鑑定先出來
還要不要裝修
我之前回覆就說了
如果海砂先出來,區公所也通知各單位,市場處知道,郝龍斌也知道
還執行這個預算就是凟職
但是如果這個裝修的預算是補強海砂屋
那就又不一樣了
所以如果市場處不知道,郝也不知情,請不要再造謠說南門市場海砂屋,前北市府亂花錢
硬要執行了
我是柯黑,但我不是亂黑!
你承認錯誤,我也認為你值很尊重
※ 引述《andy1300224 (Kero浩)》之銘言:
: 噓 PPLsea: 整修:市場處,鑑定:區公所,請你不要混淆視聽,這是二 01/03 22:
48
: → PPLsea: 個不同單位,做的不同預算跟專案,市場處在整修完後,區 01/03 22:
48
: → PPLsea: 公所才做完鑑定,市場是是B1. 1F.2F, 區公所是6樓,請你搞 01/03 22:
48
: → PPLsea: 清楚,不要再貽笑大方了!柯粉程度! 01/03 22:
48
: ================================
: 這點確實是您對了~公所鑒定的。但是海砂屋終究是海砂屋,身為小老百姓的我看到1.
1
: 億花完還是要拆除的命運非常不捨。
: 站在預算編列&執行單位同,是您對了。但是鑒定報告&裝修的主體都是南門市場本身
這
: 您無法否認吧
: 如果鑒定報告先出來,請問您還會花錢裝修海砂屋嘛?還是你的邏輯就是認為應該先裝
修
: 、後鑒定呢?
: 還是你就是要護航到底,堅持我們的政府在處理這件事上一點瑕疵都沒有,連改進都不
用
: 改進呢?
: https://i.imgur.com/m21QNuf.jpg
重點在於下次可不可以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為什麼預算施用的對象是南門市場本體,但是前後編列的順序卻相反?如果先行鑒定是海砂物,我想後面那筆修善會以改善補強為主。畢竟誰希望花大錢,最後發現是裝修在海砂屋身上?身為民眾,每天上班無暇每一件事都釘著政府做事,局外人更不會了解預算的編列單位的不同。我們只會認為政府花錢不夠謹慎PP大 那棟建築公所&南門市場都在同一棟樓裡。我很難相信說我們的公務員連半點常識都沒有,不知道要先鑒定
繼續跳針嘛! 老仲介都知道哪些是海砂屋, 裝潢師傅敲下去就知道是不是海砂屋, 帥過頭用看的就知道是不是海砂屋
假如一般人要整修房子,發現自家牆壁水泥撥落,請問你是是否會先請工班依照他們的專業判斷認定是否為海砂屋或壁癌?如果工班回答需要做專業鑒定,請問一般的正常人是否會考量與鑒定費相比,裝修費花費更多,而主動申請鑒定
PPL 可以去查新聞,南門市場那棟都出現水泥剝落了,這樣在整修前不會懷疑有海砂屋的可能性也只能說公務員就是照章辦事的心態吧
所以我指責政府花我們的錢不夠慎重是有其根據的。PP大 如果是我家鑒定出來是海砂屋,可能就把裝修費省下來,考慮是否換屋。而不是繼續裝修
支父寶絕不是不夠慎重. 而是用愚昧與僵化體制來掩蓋貪腐
所以 我們的錢在程序上沒有缺失,但事實上有缺失的情況下被花用掉了。能不心痛嘛?
然後預算審查的那些議員只是蓋章了事嘛?這在一般的企業不被幹飛才有鬼…
議員樁腳有錢分幹嘛阻止? 只有像柯這樣省錢才可恨.
作者: chudly 2018-01-05 09:31:00
PP強調的就是馬郝常見的問題 法律上都巧妙的閃避但是事情都辦得很鳥 很怪
然後不管是不是海砂屋,為了配合萬大線他還是要拆除請問誰會裝修明知道兩三年後會拆除的房子
但那不是小小的粉刷 是上億元的...假使只有幾百萬刷個油漆 柯粉還在高潮 你可以嘲笑阿
當我發現我程序有誤時我可是很爽快的認了~現在換您回答我的問題了PP大 您怎麼刪我回文我可以在打一次 請您回答我的問題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12:00好啊
PP大 假設您要裝修房子。基於夫妻財務獨立,你老婆出鑒定費,而您出裝修費。你不會先裝修,後鑒定吧?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8-01-05 10:14:00欸欸 你刪到一堆推文了啦
在來假設無海砂屋疑慮,政府公告你家是捷運預定地,3年後拆除。請問您總不會還要把原本預定裝修的500萬全部花在3年後會拆除的房子上吧請回答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18:00用推文好了,不然又要刪文了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21:00第一個問題,如果你家敲下去,發現:幹,可能是海砂屋,你有二個選擇,一是先整完,先住,同時做鑑定。二是不住了,不整了,搬走,把房子賣掉。但這個市場有幾百個攤商,要
今天我只問您 你的家 不要扯攤商還沒到那邊只考慮你自己的狀況就好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24:00第二,原本政府萬大線沒有要經過南門市場,是106年才決定要經過才變更,然後才決定要拆,所以你要先弄清楚,不是知道要捷運,還硬要整修補強!我嗎?我打到一半,我會先整好,然後等報告出來,再決定要補強還是搬家!你第二個問題與事實不符,我沒辦法回答位於捷運中正紀念堂的「萬大線LG01站」開發案,之前當地民眾曾激烈表達不願納入市府都更範圍,北市府今年4月政策大轉彎,決定都更納入「中正行政中心大樓」,南門市場去留因此引發關注,目前暫定106年將搬遷至市場後方「捷四用地」。(你看,原本沒有,是柯市府硬要拆哦)所以我才說!弄清楚再來討論事實!
這個邏輯套用到南門市場case上 市民的感受不佳 雖然程序上公務員是對的,但事實上稅金是被浪費了後面的事情是我沒有查證,憑印象是我的不週。但是我在就前面的事情淦譙政府花錢不夠謹慎是沒問題的為什麼我們的政府在花錢做事時都沒有慎重的思考過呢?大家各玩各的。然後錢也花了,但是卻最後給人留下花大錢,裝修的是間海砂屋然後負責監督預算的議員也沒有善盡自己的責任,就通過了…議員的責任是審核預算,當他發現市場處&中正區公所都有針對南門市場這棟建物有預算時都沒發現這個問題嘛連PP大自己裝修自己的家都會選擇等報告出來再選擇補強或搬家了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45:00我不是說你先後順序沒弄清楚,如果執行預算時,南門市場並不是海砂,那就沒有預算決行不周的問題,也沒有人應該有責任,而且整修市場原則上跟海砂屋沒關係,市場處維持的是市場的運作!
如果PP大今天有500萬的預算裝修自己的家,你還會在沒等報告出來的情況下全部花完裝修嘛?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48:00就看我家狀況多糟
事實上 我們都同意報告的結果會影響後續的決策。你真的可以接受這件事在程序上沒有錯,但常識上錯誤這個結果嘛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0:51:00你自己先想你是公務員,你覺得你做法有沒有問題,我再回答你
今天假設是你先裝修完你家,然後拿到鑒定報告發現是海砂屋…你會跟你老婆說基於夫妻財務獨立,在處理這件事情上你們的程序是對的
這就跟挖馬路一樣啊,以前各單位分開挖也不能說承辦人有錯,但是總體來看不是正確的做法
PP大 我不是公務員,但是身為繳納稅金的國民,當然希望錢能被妥善運用現在這個狀況是承辦的人都沒錯,錢也花完了,然後事後發現是海砂屋…而且 身為老百姓我才不管市場處還是中正區公所。以我外部人的觀點,就是郝市府。就是花稅金不夠慎重所以今天 郝市府在這件事情上是必須承受被人公幹的命運的。不然那1.1億的怨氣要向誰發泄?PP大 您說我罵的有不對嘛?W大說的正確無誤!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2:02:00我只能說,你從事後來看都可以說什麼,但是當年度預算決行是沒辦法的!不然andy你做什麼工作?我們可以用你的工作來做例子!如果照你這麼說,政府就沒有是非對錯跟預算決行單位先後順序的問題,民眾不應該是白癡,而是應該要能分辨是非對錯
"先安置在市場後方的捷四用地" 所以那邊早就規劃捷運
PP大 以民間企業的角度,你這樣花錢會不會被老闆幹飛??本人當過會計事務所查帳員、當過一般公司會計、當過國際物流業務、也去過傳統早餐點上班、現在當泳池救生員請您舉個例子說明一下阿預算決行前議員是在審什麼?連這樣的問題都沒抓到然後就通過?編列時已經沒有考慮好執行先後順序是否合宜,審查預算時市議會又這樣通過最後就是造成整修完南門市場,然後報告說是海砂屋的事情然後公務員程序都沒錯,民眾稅金也花了 事後卻是只能接受海砂屋花1.1億整修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2:28:00我就說了,102年執行整修,103年鑑定,你到底要怎麼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啦我都不懂,你一直要議員今年審預算時發現明年才會發生的事是在耍什麼 ?
PPL ,問題是如果已經發現水泥剝落,計畫時就應該要考慮到海砂屋的可能性啊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2:35:00我預算今年要執行了,你說你要鑑定,明年才會出來,但市場又臭又髒,我要等你明年鑑定出來再來整新,然後這一年就又髒又臭被市民罵,然後假設鑑定出來沒事的話,我又要等編預算再執行?你有沒有想過,三年過去了?
你說的跟挖水管差不多意思啊,可是現在非緊急性工程都改成統一開挖了喔
所以我問您 PP大 我們的公務員怎麼就不知道要先鑒定呢在這個案例還是裝修完才鑒定這跟屎拉完了才脫褲子有什麼不一樣
我的理解是,對市場處的承辦人來說,反正預算過了最好就是照預算執行最好,多考慮反而是找自己麻煩。當公家機關機制跟首長都鼓勵這樣時就很難避免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2:54:00你還是在扯不同單位的不同預算年度做的專案,我沒辦法回答唉,可以不要只知道一半或只查一半就來講東講西好嗎?
就錢花的白痴,郝龍斌意外嗎?還有兩座共花48億蓋對的賽池,只是不能用來比賽而已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3:01:00你現在的問題就是,反正在106年的現在,我只知道南門是海砂屋,因為萬大線要遷建,所以1..億丟到水底,幹!對吧?但 101年南門市場整修,102年鑑定,106年柯市府堅持要都更南門,你都沒看到,那我要跟你討論什麼?
難道郝龍斌這南門市場錢花的不白痴?對對對,都對,很有理由,只是整件事看起來很白痴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3:06:00你看推文,完全就不知道前中後就推文,好笑吧!罵人白癡,自己卻不知道就亂推文,程度有多高?
我是罵郝龍斌白痴,他立委落選剛好符合他應有的能力理由再多,又有什麼屁用? 錢就是白花了都確定是海砂屋了,難道不須要堅持都更嗎?
PP大 我覺得遺憾的是我們現行的系統之下 在編列預算整修南門市場前沒有經過鑒定,然後我們的議會也沒有要求鑒定就通過實施了然後再下一年度不同的單位針對同一棟大樓編鑒定預算才發現是海砂屋…這不是屎都拉完了才在做脫褲子的動作嘛?今天試問您在鑒定報告先出來的話是否針對於後面南門市場的整修會有不同的計劃?
就雙重標準嘛,如果執行整修是柯P,PPL早就罵翻了還會這樣護嗎?
誠如你所說 這一切都合程序,但最後的結果卻是傷害市民的利益。也因為合乎程序不用有任何公務員遭受懲罰…但是1.1億已經花了,海砂屋也確定了連個檢討報告、流程改善也沒留下…每個系統都會犯錯,我也不是硬要郝市府都做到100分。但是之後有從這個case學到什麼教訓、改善什麼流程嘛?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3:24:00我之前就說了,你一直跳針,說真的,我只有失望!這真的代表柯粉的水準!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3:25:00我不想回了,因為你除了會認錯,其實並不想知道真相!
作者: chudly 2018-01-05 13:25:00
所以說這種廢事就是馬郝時代的標準範例,不是笨就是壞
就事論事呀。之前我也承認沒搞清楚兩個預算在不同年分、單位編列了。那我請問你難道這可以當藉口,做為先整修完後鑒定不合乎常人對於裝修的這件事的邏輯嘛
連你自己裝修自己家都會等報告出來才繼續後面的決定,為什麼我們的市議會、郝市府沒有在整修前事先鑒定的邏輯呢?
能當上台北市長的, 肯定不會是笨, 一定是壞以及裝笨.
事情就是這樣:市場處先編預算整修南門市場,然後隔年中正區公所編預算鑒定南門市場所在的建築物。然後我們的議員沒有在整修前請市場處出示鑒定報告就通過了整修預算我們的公務員多頭馬車不知道彼此在幹嘛沒有橫向連繫議會沒有善盡審查預算的責任,編列的預算的郝市府也沒有把事情辦好的邏輯&程序最後成果就是花了大筆錢整修南門市場,卻發現整棟建物是海砂屋PP這不是你要的真相嘛…你可以用一句柯粉水準帶過去,但是我都寫的這樣詳細了,我完全就事論事。有錯的、有邏輯誤用的我該道歉就道歉。我補強我的論述來跟你筆戰,也希望你能夠駁倒我
PPL 的論點就是鑑定前完全不可能知道是海砂屋啦,實際上以當年海砂屋並不少見的狀況,會沒人想到有可能性才是奇怪吧…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4:02:00你的邏輯是錯的,政府編列預算以及執行預算,今年預算執行是去年或前年編列,執行時不用議員同意,編列時才會由議員同意,所以這點你錯了,所以在101年執行的預算是100年或99年由議員審過,但101年執行預算不用議員審過,只要是照預算計劃執行即可,這點請先確立。接下來,各單位在執行預算專案時,除非這個專案需要其他單位配合,否則並不用會其他單位,也就是區公所執行鑑定專案,並無市場處配合事項,所以並不用會簽市場處。最後,市場處執行完畢的專案,區公所後續才執行的鑑定,請問市場處如何知道一年後區公所鑑定報告結果如何?我還是一句話,政府各單位預算決行前後年度,是不可能預知結果或等待結果再執行的,否則政府的後政效率會極度緩慢!
PP大 我的問題很簡單,為什麼我們的公務員在做這件事情前沒有去先鑒定這件事我們的議員在審查時也沒有要求先鑒定後裝修您可以說這是部門別不同,我同意。但是我們的議員應該有能力對這件事提出質疑,進而避免這筆花費才是難道我們的議員因為當時的府會關係良好所以隨便審查,置一般邏輯常識於不顧嘛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5:44:00你真的可以讀讀預算法你看看101年的執行怎麼去管102年的事
PP大 我一直強調事前為何不鑒定。如果是101年整修,為何100年審查預算時沒有出具意見請郝市府先行鑒定?這跟預算法有什麼關係,這跟邏輯好不好比較有關吧你現在一直跳101年怎麼管102年…但是我整段辯論都在問你為何我們的官員、議會沒有事前先行鑒定的邏輯是我沒有打清楚,還是你眼睛花整件事情我都傾向站在宏觀的角度來看,我不關心是市場處編的修整預算還是中正區公所編的的鑒定預算他們都是郝市府我一直問你的是 連你都知道要先鑒定後整修。怎麼我們的政府第一關編列的人無人想到要去鑒定我們的議員沒有人要求他們「先去」去做鑒定這跟預算法有什麼關係?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8:38:00你的意思是要求所有單位在做整修之前,先做鑑定,不管是結構問題或是海砂屋,或是幅射屋?一年後確定結果再執行?是這樣嗎?我有沒有理解錯誤?然後預算等著,一年後再用?然後市場又髒又臭又亂,老鼠跑來跑去,漏水,都沒關係,是嗎?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8:49:00即使是海砂屋,也是要整修啦,因為攤商不可能馬上搬走,然後又天天要營運!
而且市場又髒又亂跟整修的相關性有很大嘛?市場髒亂可以透過攤商自主管理滅鼠、減少血水臭味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8:50:00不然這樣,你去南門市場問攤商,如果是這樣,他們認為要不要整修?
況且鑒定知道是海砂屋,整修的方向會以先補強為主。而不是好大喜功的宣傳完無臭味市場後才被告知是海砂屋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8:52:00你不是攤商,然後說要他們自主管理?然後又說海砂屋不用整修,那在搬走之前這10年,就因為海砂。都不要做事?明明區公所說鑑定可以補強,也補強了,你還有意見?也就是整修了,也補強了!懂嗎?所以你去問攤商,是要整修還是補強,答案是:安全很重要,環境也很重要!懂嗎?
如果鑒定報告先知道是海砂屋,後續的整修方向會很不一樣。起碼是整修到堪用留待後續要拆除等…而非1.1億全用於裝修而連一點安全補強都沒有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1-05 18:56:00我只覺得你只是為辯而辯
這1.1億全都是用在裝修了並非安全補強。因為海砂屋政府之前沒有做鑒定,所以完全不知情我是依邏輯在答辯。何況攤商本身就有自己維護攤位環境衛生的責任。今天不管他有沒有裝修,沒有血水、臭味、捕鼠本來就是攤商的責任你今天硬要把裝修跟攤位環境掛鉤,但是北投市場也沒有整修裝潢,難道攤商就放給他爛,任由血水漫流、鼠輩橫行嘛連你PP大自己裝修自己家裡都會「先」等鑒定報告才會繼續裝修了今天你答辯說是政府單位各行其事,多頭馬車。我無話可說。你也可以說政府單位沒有「事前」鑒定的做事邏輯我也可以接受。但是你扯東扯西就是我無法理解的了這件事郝市府決對有管理上的責任。管理階層的意義就在此,尋求流程改善而不是吃飽飽裝捶捶
反正就是做了一件白痴事情,現在硬要你接受大家都沒錯,沒人錯,你不接受PPL的理由,就是不理性,懂?
以管理上的意義來說郝市府高層應該要釘著下屬。不然位居管理者豈不是尸位素餐
我覺得大家都接受了郝龍斌犯這種錯,好像很正常因為已經犯了好多次這種白痴錯誤了難怪郝大兵做過台北市長連立委都選不上
而且PP大你之前也說了 你也認為我們的政府在這件事上花我們的稅金不夠謹慎現在就是在幹譙他為什麼花錢花的這麼不謹慎的原因了然後公所的鑒定報告是說建築是海砂屋,可以補強。但是先前市場處的整修是針對環境的並非安全上的結構補強如果你覺得怪到郝頭上太超過,那我請問市場處、中正區公所的頂頭上司是誰?在上面一定有一個負責的人而最後的承擔者一定是郝。如果下面的公務員都沒有錯,照流程行動,那就是管理層的錯了!如果郝連這個中階管理層的錯也沒抓出來,那帳最後算到郝頭上也是很合理況且以人性來說,你跟攤商說整修市場,他們又不用出錢。絕對百分之百贊成如果覺得我的答辯有錯,請你指正我黑郝但我也不是亂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