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那些抗爭者,你們真的幹過工廠的基層嗎?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7 12:35:32
我是行政ERP系統的開發商
在我的個案中 人事薪資的計算會有很多不同的花樣
基本上
所有的問題核心 都要先從勞動內容的搞清楚來下手
原則上 一般公司的加班型態都是只有"特定部門在常態加班" (GG那種我不清楚)
而這個特定部門中又是只有特定個案必須嚴重加班
部門(通常是第一線服務人員)會需要常態加班的問題在於
二班與三班之間的搭配時數無法磨合
舉例來說
服務時段是06:00~22:00 剛好16個小時
理想上 只要[兩個8小時班]就可以滿足工時需求
但是"實務上"根本不如如此
妳服務開工&收工 都需要前置準備時間 從半小時到1小時跑不掉 這些準備都需要工時
上下午換班時 也需要半小時不等的交接程序
各種大大小小的例行狀況都會讓工時膨脹
最後就會發現
[以台灣服務業超長的營業時段 兩班制是根本不合理的結構 但三班制又會賠本]
所以 常態性加班成為了有效的處理方法
賣噹噹之所以會改成24小時也是這樣的因素
因為對於麥當勞來說
他的超長營業時段與其關門不到5小時 並造成畸形的兩班工時
還不如直接配置完整的24小時三班 省的輕鬆
台灣夜食人口夠多 成本打平都還有賺
另外很多時候
在業務需求峰值時 單靠一個班是根本不可能應付尖峰時段的需求
所以 在尖峰時段時 必須兩個班同時上線
這樣又更擠壓了頭尾班的可用工時
所有服務業(沒有例外)都會面對的最大的困難就是
[離尖峰人力需求差異過大 且無法控制]
這個產業特徵 導致無法有效分配連續工時的正職員工的工作產能
製造業還可以靠著出貨調配/輪班平衡來調配工時
但是在服務業 業績什麼時候要上門 店家根本沒有決定權
因此
針對頭尾等離峰時段 會有特定的"固定超時加班人員"
這些超時人員基本上都是"自願賭命加班"的
原因無他 他們都有家計負擔 且當事人沒有其他能賺錢的一技之長
所以賭命是他們唯一的"資本"
也不用說什麼提高基本工時這種"沒唸過書的笑話"
台灣是個勞力供過於求的勞動市場
既然是勞力供過於求 那就代表著勞動力不值錢 勞工不值錢基本薪資就會低下
更別提 還有個薪資更低的外勞在扯後腿
(當下台灣外勞人數同等國內失業人數 或更多)
所以這些本來就沒有勞動競爭力的勞工 你要他們如何取要求提高基本工資?
提高薪資這種見解根本就是"何不食肉糜"
不是低階勞工不想提高基本薪資
而是[他們的能力根本不足 也不夠格去談判提高基本薪資]
因為能取代他們的螺絲要多少有多少
甚至還有更多的奴隸 等著要取代他們職缺(尤其是外勞)
你不想做的 有更多的奴隸搶著要做
這才是一切核心的根源
這種個案一天12小時根本正常 我還不敢把我查到的班表時數講出來呢
我看到時還以為系統出錯了
他們都是以時薪打工的方式來處理薪資 這樣就沒有工時的上限
但是前面也說了
這種需求只是固定少數
所以 實務面應該是管制
單一公司常態加班(2H)人數不能超過總雇員數50%
超時加班人數最多不能超過10% (實際需求應該是3-5%左右)
限制"人數"而不是限制"時數"
這樣才能有效滿足每個角色的需求 而且規則簡單易懂
現在這些高舉改革大旗 根本就是沒實際參與過業務的"外行人"...
-
最後
台灣薪資產業的唯一解是
[禁止所有外勞 讓所有低階勞工回到那些該有的低階的外勞職缺]
這樣勞動力才會平衡
勞動力平衡後 薪資才有盤判籌碼
否則供過於求下 低階勞工你就是去吃屎
有非常多產業都是屬於"剛性需求" 且沒有全球替代性 也就是只能依靠在地
剛性需求就是上帝 就是真理 沒什麼好爭論的
所以只要杜絕外勞 3個月內雇主就必須低頭花錢請本國勞工(同時漲價)
當然 一堆人只會出一張嘴
"那種外勞職缺根本沒有國人想做"
既然這麼有骨氣不想做 又沒有一技之長 那就是回家去吃自己嘍
不管是在哪個社會或哪個產業 勞動職缺永遠都只有兩種
那就是"員工求老闆給個工作" 或是"老闆求員工來工作"
就只有這種分別而已
※ 引述《benpanyen (華飛)》之銘言:
: ※ 引述《isaluku (山本君)》之銘言:
: : 你的標題劈頭就寫了「工廠」不是嗎?
: : 那其實你談的就都是工廠的經驗,不是嗎?
: : 先不要提現在的勞工工作型態有多麼的複雜和多元好了,你的這個工廠經驗就根本不能
: 複
: : 製到其他看起來好像也是輪班計時的工作但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工作,像是司機或者是醫
: 護
: : 人員,因為性質真的差太多,怎麼比?
: : 而且嚴格說起來工廠的經驗還真的是非常單純的,因為你要面對的只是機器和流程,可
: 是
: : 現在一大堆計時工作都要面對人的問題,非常複雜。
: : 結果你居然可以把他化約成勞工每個想要加班若渴,這真的是太....
: 其實這篇講的就是整個「勞基法」真正的問題!
: 工作、勞動型態太多元了,各行各業都有各自不同的情況。所以不可能、也不應該有一套
: 完全一體適用的「勞基法」。這正好是政府干預勞動市場的標準惡例,政府失靈的典型證
: 明。
: 我認為應該要回歸到各行各業的勞資協商,真正能夠改善勞工處境的方式只有提升勞動生
: 產力、附加價值。否則再多的法令規章也無法改變勞動市場的均衡。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8-01-07 12:41:00
外勞部分不認同真正該做的是外勞本勞脫鉤 讓本國人壓榨外勞 讓外勞做基層勞工 所有本勞基層勞工得往上轉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7 12:44:00
根本不可能 都已經說"勞動供過於求" 台灣根本生不出那麼多的高階勞動職缺 更別說更多人不夠格負擔高階你這種說法就跟讓每個人都能考上台大一樣荒唐
作者: benpanyen (華飛)   2018-01-07 12:53:00
先搞清楚外勞是替代品還是互補品吧!你舉例的服務業很多根本不會聘外勞,那外勞政策又如何改變他們的薪資?反之,有些產業需要外勞擔任最底層的勞力,才能創造出更多工作機會。不然企業外移只會更嚴重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7 13:00:00
理解力真差…… 禁外勞是要"平衡勞動力"過剩的勞動力是不分產業會到處流竄 並且全面性的拉低薪資總體勞動力平衡後 整個產業才有可能薪資談判在沒有種族隔離的前提下 經濟不可能做到 只讓特定產業拉升你如果實施種族隔離 區分出貴族與賤民 像是印度那樣那麼就可以很輕鬆的拉起貴族的經濟 但問題是就是不行這樣做服務業如果要改善加班問題 最簡單做法是直接立法限制營業時段 只要縮限營業時段到13小時內 就不需要超長工時的兩班制
作者: bsunset (阿閒)   2018-01-07 13:42:00
精闢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8-01-07 13:51:00
贊同
作者: Erik6502 (Erik)   2018-01-07 14:25:00
有參考價值
作者: lorleninmam (勞崙馬)   2018-01-07 14:40:00
同意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8-01-07 14:44:00
同意~不過的確也須考慮需要低薪勞工的產業外移的可能性當然,可以無視那些產業,但企業變少了,本勞還是那麼多勞工供大於求的狀況可能也不依定會明顯轉變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7 15:23:00
製造業這沒辦法 但是不是所有產業都能外移建築業 長照業 就完全沒有外移的可能 光這就10幾萬人
作者: lewis4117 (Lewis)   2018-01-08 14:15:00
前半蠻精闢的 後面外勞真的是不是唯一解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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