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09004200-260402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新聞內容︰
(16:40更新判決理由)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媒體人周玉蔻爆料指他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
提告求償1000萬及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判馬敗訴、周女免賠,但高院認為周女所陳述的並
非事實,逆轉改判賠她須賠償馬英九18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全案可上訴。
周玉蔻發表聲明表示,她不服判決將提上訴,她說這則報導已善盡調查求證之責任。
本案是4年前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
指馬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認為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加重誹謗,但台北
地院認為周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且民事免賠,馬不服提上訴。
刑事部分,去年高院認為周女在沒有相當理由確信下,卻陳述一個不實的事實,這不是善
意評論,且讓馬英九與胡定吾名譽受損,但法官認為量刑不必從重,希望她爾後能記取教
訓,謹慎處理,判她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民事部分,北院判決周女免賠,馬不服提上訴,高院認為周女對外宣稱「馬英九或其競選
團隊,透過胡定吾收受頂新2億元」,這並非意見表達而是事實陳述,必須經合理查證,
周女辯稱曾向國安高層張榮豐、律師宋耀明等人求證,但張榮豐等人否認周女有向其查證
。
高院指出,證人名嘴胡忠信及吳子嘉證稱,相關內容是聽聞第三人轉述的傳聞內容,但周
女卻沒有進一步求證該傳聞內容是否屬實,就對外指稱馬收魏家2億元,她的言論並非事
實,致馬的社會評價低落、名譽受損,判周女須賠償180萬元,並須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
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另外,周玉蔻前總統馬英九捐助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10億元資產,是馬
的競選金庫,去年高院判她須登報澄清。
附註、心得、想法︰
馬英九告周,今於高院宣判馬勝訴(本案仍可上訴)。
有一堆超想告倒馬英九,希望他能到土城報到。
無奈就是告不成,還被馬告,又多賺了一筆錢。
告馬英九,真的會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