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ml7415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之銘言:
: 四不變
: 四彈性
: 勞工權益不變 ... 我覺得這是底線
: 民進黨有守住
: 四彈性 對於企業民進黨 有條件的的給予企業彈性
: 這樣企業會更好做事情
: 加班 或是 排班間隔的問題 也都是勞工願意的前提下 才會發生
: 如果企業違法 ... 罰兩萬太輕了 我建議罰重一點
: 大家詳細去看 其實這次修法 並沒有黨工和勞團帶風向的那樣差
這論點在 詹子藝 和 JoSe Sung 的FB 都可以看到。“這些改變都要員工同意“
一旦員工不同意,雇主就不能強迫,否則違法。員工可以去檢舉、提告。
員工不去檢舉就是奴、巨嬰…
講實際的,今天會上ptt的族群學經歷應該都平均以上,遇事會翻法條、會google解決方法。當有經濟壓力時面臨老闆不合理要求都未必敢展現“勞資協議“了
那中下階層呢??一些腦袋比較不靈光、反應比較慢或是有家庭要養、有貸款壓力的中偏下階層,他們還落不到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這層,但遇到雇主不合理甚至違法要求,他們怎麼敢拒絕??
同樣要說是巨嬰??
政府今天不說明要怎麼解決這問題,很難說這次修法是修好而不是修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