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勞基法修出來 其實也沒有很差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1-11 13:29:15
※ 引述《tml7415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之銘言:
: 四不變
: 四彈性
: 勞工權益不變 ... 我覺得這是底線
: 民進黨有守住
: 四彈性 對於企業民進黨 有條件的的給予企業彈性
: 這樣企業會更好做事情
: 加班 或是 排班間隔的問題 也都是勞工願意的前提下 才會發生
: 如果企業違法 ... 罰兩萬太輕了 我建議罰重一點
: 大家詳細去看 其實這次修法 並沒有黨工和勞團帶風向的那樣差
勞工權益不變??
tml7415你說笑話嗎??
我想很多人有看公視 有話好說 如果沒看的人 麻煩可去YOUTUBE去看看
當然該節目有些地方錯誤...我幫忙修正
他那麼總加班工時換補休 有點錯誤 接下來的勞奴法最怕也是最嚴重是這個情況
1-5都加班.星期六一休加班八小.星期日例假
給他每個月加班時數54小時上限.每三個加班時數上限138小時
我們先從一休開始算:
8*4(一個四周)=32小時
54-32=22
這22小時在平均下去1-5上班日...
如果換算成補休
每個月一般上班日剛好22天
22*1.33=29(四捨五入)
29+32=61小時 (每月加班時數上限54小時換補休時數)
再來是每三個月加班時數上限138小時
54*2=108小時
138-108=30小時
通通用來一休加班日(如果用去平常日加班補休會更多)
30小時
61*2+30=152小時(每三個月)
152小時*4=608小時
608/8=76天
然而這76天老闆如何吃掉?
只要在應徵員工時候給員工簽自願加班換補休切結書或自願加班換補休自願書.
然後再員工簽一張補休5年後再放.不然每5年都簽一張
不然可以更狠的事...在員工服務滿將近5年時候資遣...
請問說這次勞奴法沒損及勞工權益的人和護航的人...
這次的垃圾資進黨有通過什麼沒給勞工補休刑責或罰則嗎??
有通過甚麼勞工補休沒休完垃圾慣老闆還須給錢的嗎??
請問每年可以合法吃掉勞工76天.資進黨是誰要用勞奴法來對垃圾慣老闆罰款?
還有如果是一年一聘的勞工或臨時工每年垃圾慣老闆可以合法吃他76天該算誰的?
如果那家公司原本人數更多每一位員工都吃掉76天.請問這家企業光是人事成本加班費就
能省下多少了??
還說沒損及勞工權益...是在說笑話嗎??
作者: helphhh (我無法接受的人)   2018-01-11 13:34:00
資遣就要按當時薪資倍率付錢了喔,唯一不付的方法是倒閉,離職或退休時也要付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8-01-11 13:39:00
薪資不加,倍率1,5年加班費等同跟勞工借款還不用付利息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3:41:00
麻煩自己看一下32-1好嗎 -_-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明明就有明文規定,你是在講什麼…
作者: capirex (′・ω・`)   2018-01-11 13:44:00
光七天假就回不來了 還說沒差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3:49:00
你果然沒看這次修法的法條對吧這次的32-1我已經寫在上面了,我想條文講得很清楚了蔣萬安版跟現行版本的差距不是在補休能不能吃掉好嗎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4:04:00
國民黨執政的時候 不做 現在倒是很會演就是了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8-01-11 14:04:00
蔣版跟DPP版差別在哪,看當事人的說法吧https://goo.gl/eNyUqv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4:11:00
法條都寫清楚時間到可以換錢了你的補休沒休完不能換錢是怎麼解讀來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1-11 14:12:00
帥哥有沒有看到 提案的人說的?還想騙喔!還是他是狗黨的人,他說的話不可信?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4:14:00
法條都出來了你為啥不看法調?沒人在騙你,勞駕把法條讀完可以嗎?
作者: pp520 (異理啊議!!!)   2018-01-11 14:25:00
樓主先把法條看完吧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5:46:00
唉 閉著眼 狂被打臉 XD 然後還可以這麼厚臉皮也是高竿說人造謠 結果都把條文拿出來 還打死不認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18-01-11 17:22:00
黨工狂噓
作者: askl0917 (小八)   2018-01-11 18:48:00
雖然我也不喜歡民進黨 但是要戰之前其實可以看完法條
作者: Linama (SAY YES)   2018-01-12 09:27:00
說真的鍵盤上幻想那些極端,少數的例子沒意義啦。社會大眾就是無感,脫節的是你們,背離風向的也是你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