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 (@@@@@@@)》之銘言:
: 以我自己為例,因為公司不想發假日加班費,
: 所以要求我們假日出勤一律報補休;
: 但是,年底這些補休沒有休完的,
: 全都變成【未休假薪資】發給我們了,
: 我這個月領到薪水,
: 就多領2017年這一包6天沒休完的假。
: 所以對我這種,爭取權益不會最極端的勞工而言,
: 我的想法就是,要不你就給我假、要不就給我錢,
: 而且我也不會多A公司的什麼,
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
我有聽說一個玩法是
你這包六天沒休完換的錢 = 本來年終就要給你的錢
多給你的錢 = 從獎金扣掉的錢
所以....多休假吧
因為公司的薪資支出大都是早早就定好了 哪來多的錢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