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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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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勞動局今舉辦勞動局成立30周年記者會,針對日前立法院日前通過《勞動基準法》
修正,即將在3月上路,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今提出4點建議,希望在《勞基法》施行細則
中能明定,一、加班補休「屆期」核算工資,應該設定「屆期」的期限;二、《勞基法》
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54小時、三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平均每月46小時)
,應界定所謂3個月138小時是哪3個月;三、勞資會議協商後的結論,依規定要向地方主
管機關報備,但何時報備應明定期限,以方便勞檢作業;四、《勞基法》第36條適用放寬
彈性7休1的特殊行業別,應由中央政府來認定。
賴香伶今一開場就直接說,今天開記者會跟槓上中央是毫無關係,這是善的建議、好的方
案,希望中央針對修法意見進行省思。媒體詢問賴,今記者會結論是否有跟市長柯文哲報
備過,以及是否能代表北市府立場,賴表示已跟柯報備向中央提出的法規修正意見,柯對
於法律的態度,就是要能夠執行。賴香伶也強調,柯文哲沒有質疑過勞動局的專業,只希
望法律能否長久並且執行。
賴香伶提到,北市勞動局因應新版《勞基法》的因應作為,主要是強化公司設置勞資會議
,如上市上櫃的事業單位,在北市有553家、已設置勞資會議僅270家、未設置283家,希
望盡快輔導設置,盼到2020年北市僱用30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共8,315家全數設置勞資
會議。另外也會修訂「核備《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條款)約定書審查基準」,
首創將勞工健康狀況列為核定要件,經查若勞工已領取勞工保險腦心血管疾病給付,或經
醫師建議須調整或縮短工作時間及更換工作內容,得廢止原核備處分之一部或全部,雇主
將不能安排勞工從事長工時工作,若雇主仍被發現讓勞工過勞,將被廢止使用《勞基法》
第84條之一規定。
至於勞檢部分,從3月起將配合勞動部專案,勞檢包括國營、交通及醫療業,北市勞動局
也會另外針對近1年經該局裁罰違反每日12小時上限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的事業單位、台
北市採輪班、長工時過勞風險行業如保全、汽車貨運及市區公車業等,進行勞檢。(張博
亭/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光是看柯文哲挺賴香伶這位勞動局局長 就看的出來柯文哲不屬於DPP 頂多是立場相近
版上一堆蛆蛆 想要帶風向的就可以省省了 挺柯文哲就是挺賴香伶就是挺勞工
坐等今年柯文哲連任了喔 再次提醒天氣寒冷 蛆蛆不要太過激動 以免心血管堵塞
要注意身體健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