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最近高雄陳姓台商因為賣油給北韓被抓到
被我國政府引用資恐法制裁
影響所及,所有資產包括金融商品、保險、證券、不動產、銀行存款通通被凍結
除了現金外,當事人可以說一無所有
小弟覺得很奇怪
明明台灣涉及金額比他大咖的經濟犯罪多的是
很多案子動不動就是幾百億甚至上千億
可是這些案子都沒有受到如此嚴格的制裁
為何一件走私油品案制裁力道卻遠比經濟犯還嚴格
連法院裁定都不用,只要政府一道命令當事人就等於被抄家
連去住飯店都被拒絕
從比例原則來看,這不是很奇怪嗎?
請問各位,為何這次台商賣油給北韓罰的比金融犯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