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8-02-13 10:37:40
1.新聞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213/1297669/
2.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3.新聞內容︰
【防治魔人】不可再匿名檢舉 深夜違停等小違規將免罰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其中又有不少難以查證違規,未來將不可
再匿名檢舉,交通部將修法解決浮濫檢舉情況,為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規劃明訂檢舉人
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供警方或監理單位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不到案或
不具名,將不予受理;另外深夜紅線停車等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但因檢舉案無法實施
勸導,修法也放寬可不予勸導就免罰,微罪檢舉案將可直接免罰,最快4月底前上路。
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照錄影檢舉案越來越多,更產出不少「檢舉達人」惡意檢舉
,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護理師因要上小夜班,為了自身安
全,將機車臨停在醫院旁邊巷弄紅線上,被檢舉達人盯上,3月內收到14張罰單,繳了
8400元罰款。
但現行規定許多微罪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
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
免罰車主,希望微罪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但卻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導
空間,讓檢舉凌駕在警方執法權上,也造成民怨不斷。
交通部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交通違規案
件情為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有客觀事實無法執行勸導程序,將可免經勸導程序就免罰

另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明訂檢舉案件須為7天內違規行為,統一裁罰基準
及處理細則除修正呼應母法規定,檢舉違規行為超過7天的案件將可不予受理外,增訂檢
舉人應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公路監理單位或警方查證,若有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
到案說明,若民眾匿名檢舉,經通知補正檢舉具名資料或到案說明應配合辦理,若不具名
或不到案說明,將可不受理檢舉。
交通部表示,該威訂主要是為確保檢舉資料正確,防止亂檢舉案件,檢舉人應對檢舉事實
負責,該法規預計預告14天,若公告期間沒有意見,最快4月底可以上路。
(李姿慧/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解決不了日益氾濫的交通違規,卻修法解決協助維持交通秩序的檢舉人,
民進黨政府是在鼓勵民眾違法嗎?這符合台灣價值嗎?蔡英文要不要出來解釋?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8-02-13 11:13:00
就DPP最擅長的就地合法 什麼是微醉有定義清楚嗎 還是留給關說合法的漏洞
作者: abm311 (abm311)   2018-02-13 11:15:00
那就直接打電話到警察局要求警察處理,不處理就變吃案警察等著被玩死吧。
作者: gotfree (自由人)   2018-02-13 11:54:00
無法解決問題就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
作者: li04 (li04)   2018-02-13 13:07:00
本來不想投票、現在一定要投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8-02-13 13:29:00
DPP常用招數,溫水煮青蛙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8-02-13 13:38:00
垃圾無恥民進黨
作者: rooberte (蘿蔔)   2018-02-13 13:45:00
我真的懷疑這種垃圾人是DPPer
作者: sad010 (sad)   2018-02-13 14:46:00
誤會了什麼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正是台灣作法啊君不見台電說沒電 民退硬是說藏電 然後全台大停電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8-02-13 15:30:00
DPP最擅長的就地合法xd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8-02-13 15:33:00
也善長"就地正法"
作者: oscar19 (卡卡歐)   2018-02-13 19:06:00
垃圾民進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