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步步修法,是否要把地方水力民營化?
關鍵字: 小水力發電、電業法、農田水利會、2025非核計畫
目前農田水利會改制官派後資產充公,加上電業法修法第八條從中央主管機關改成為
第五條「電業管制機關」,等於只要電業管制機關核准,二萬瓩以上之水力發電業
不必「公營」。
台電有意興建小水力發電設施,會用到各地水利會的水源,未來興建小水庫不會再像
民營烏山頭水力發電廠一樣,得層層報政府機關行政程序審核,由水利會管理經營電廠。
未來可以直接透過政府力量與電業管制機關配合之下,將水權與小水庫轉給特定民營
業者,水利會無法再干涉水力使用,壟斷地方灌溉水源來發電,發出的電高價賣給人民
百姓,借各地小水力發電已達到2025非核計畫。
相關資料:
壹電視新聞台〈新聞深呼吸〉節目
抽蓄電廠真環保! 多餘電力不浪費(7分48秒起)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ifestyle/11985665
水圳密布全台 灌溉渠道可發電(3分49秒起)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ifestyle/11985666
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
https://goo.gl/Giyjn7
經濟部能源局 - 川流式水力發電(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提供)
https://goo.gl/vvZixN
台灣首座民營水力發電廠 - 烏山頭及西口水力發電廠興建紀實及效益
前嘉南農田水利會財務組 陳組長正美
http://doie.coa.gov.tw/upload/publish/20100329085921-046-09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