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違停已經夠多了,尤其是深夜時段
結果我們偉大的政府突然想出個奇妙的點子:乾脆以後都不用罰了
這樣都不會有違規,員警好輕鬆,數據好漂亮。
只能說想出來這個點子的官員應該可以得諾貝爾獎。
按之前幾次爭議事件:文言文,勞基法,台大遴選及限用吸管的處理方式
這件事獨裁政府篤定是硬過,反正這年頭也沒覺青會上街頭,完全執政超爽der
接下來又有228愛台灣行動,爭議什麼的一下子就過去了
如果以後有人深夜在外因為路邊違規停車出車禍,除了像違規車主求償外。
不知道可以考慮申請國賠? 畢竟政府帶頭開放亂停車,視民眾生命安全不顧,
國家向受害者賠點錢也是應該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