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主就是比獨裁高尚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8-02-26 20:43:57
※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但是問題是,那拆的不是你家呀。
真的,讓我們推翻獨裁的民進黨政權,還給台灣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討論] 貼一下阿扁當市長拆遷14 15號公園的事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00386368.A.4F3.html
民國38年前後
日據時代為日人公墓,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隨國軍來台之榮民及眷屬因無處安身,便暫居
此公墓地,搭蓋違建,等待有朝一日反攻大陸。
民國45年
台北市進行第一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康樂里(古稱三板橋)之地依照日據時代的
都市計畫用地編訂為公園預定地。當時上面已經住了兩千多名住民。
民國64年
台北市政府著手規劃十四、十五號公園,並與當地住戶協調,但無結果。
民國83年11月
陳水扁於競選前四次造訪康樂里,並親口承諾居民「先建後拆」。
民國83年1月
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次向議會的市政施政報告中,明白表示對於十四、五號公園闢建問
題,一定堅持「先建後拆」原則。
民國84年9月
市府重新檢討拆遷計畫,原則決定採「先建後拆」方式,爭取違建戶配合。原先答應居民
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國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後拆」的原則,以新的安置計畫與發給救濟金方式處理。
民國85年9月
市府決定,86年初元宵過後將強力執行地上物拆遷作業。台北市秘書長廖正井說:抗爭居
民一律不發補償費。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市長食言,所謂的「先建後拆」採彈性認定,只要建照發了就算。
民國86年1月
陳水扁表示即使議會不通過預算,市府預定時間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議會要錢。市府隨
後決定三月四日拆除。議會通過預算,並有兩項附帶決議:先建後拆與重新公告。
民國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遷通知,於正式拆遷日期前24天。
民國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斷水斷電通知
民國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戶通知,如果未辦妥者,就不能領取拆遷補償費
民國86年2月20日
學界與市府就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戶安置事宜進行第二次溝通此次協調會議中,雙方達
成「在未確定及安置妥當前,不會拆除窮人的房子;市政府不會在三月三日斷老弱貧苦人
的水電」,但在安置方案上,市府仍堅持己見,並未達成進一步的共識。同時社會調查部
份,社會局提出296戶弱勢居民的數目與專家學者的理解大有出入,與前年十月份區公所
所調查的數字差了將近一百戶。同時,答應的第二波意願調查也未進行。都發局長張景森
口氣強硬地的指出出:「老人不搬也會死」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補償費正式於永興宮辦
理發放。社會局開闢專車帶老人參觀浩然敬老院、廣慈博愛院。張景森表示:城鄉所的老
師「自戀」,是學生的魁儡。
民國86年2月26日
公園預定地居民翟所祥伯伯上吊自殺學界與市府針對十四、十五號公園拆遷問題的第三次
會談原本預定於上午舉行的第三次會談,因翟伯伯自殺事件中斷,學界向官員宣佈學界立
場後即行離去,正式與市府決裂,不接受市府對預定地居民所提「二次搬遷」的安置計畫
。居民群情激憤,赴市府前廣場拉布條抗議因翟伯伯的自殺,情緒激動的居民下午拉著白
布條前往市府表達嚴重不滿,其間因久候不見市府高層人員出面處理,而與警方發生肢體
衝突。直至下午五時多,副市長陳師孟、工務局長許瑞峰、社會局長陳菊,才到市府前廣
場向陳情的拆遷戶說明。但對於拆遷戶所提「道歉、緩拆、重新安置」的三點聲明,陳師
孟並未具體回應。副市長陳師孟表示「市府的方向是正確的」,希望拆遷戶要有面對環境
的勇氣
民國86年2月27日
陳水扁於中午餐會中公開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違建的決心絕
不改變。市府開始拆除電表。
民國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展開拆除工作清晨四時,拆除大對於林森公園停車場集結,並
由副市長陳師孟坐鎮中山分局,擔任拆除工作總指揮。上午九時四十五分,拆遷作業正
式進行,到了下午四時,沿林森北路、南京東路的營業戶已被怪手夷為平地,第一階段
拆除工作完成。工務局長許瑞峰表示,整個拆除工作將從二十一個工作天縮短到一週內
完成。清晨張景森與學生碰面,學生質疑張:如何對這段的都市計畫史交代?張表示:
要聽我上課就回到學校。陳師孟與羅文嘉雙雙表示: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2-26 21:28:00
學生應努力唸書,不應搞運動。
作者: kabor   2018-02-26 21:31:00
民進黨就是蔣公來不及剿滅的共產黨後裔你等會兒可能也拖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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