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蓮善款爭議 石材業者:只是求一個

作者: nqj (黑貓)   2018-03-20 10:09:14
想捐就損,想退也給退了。
如果不能退就該罵
一堆沒捐錢的吱吱黨工拼命發文推文在酸在罵
悶久了難得可以透透氣哦
比較好笑
比較有建設性的方式
就是建立災難募捐準則項目
每次啟動捐款時
都可以選擇是否指定用途
才是中央政府應做的事
作者: kazekaze (原點 *黃涓凰)   2018-03-20 10:10:00
哪次捐款沒有說明指定用途?可憐。我超級討厭dpp,但這篇看了就搖頭。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3-20 10:14:00
善款好像是可以補助業者的 不只是墊掉利息 只是1. 張善政當初有說只會用在災民身上 2. 別的縣市不像花蓮先列個8億啊www 雖然實際上不會用這麼多大概實際上 每個人在捐款時 都能指定用途 收款單位就只能把錢特別存起來 用在該指定用途上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3-20 10:25:00
指定用途有什麼約束力啦 自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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