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怎樣?
內容寫必選修,標題寫必修?
看新聞內容,還是算清楚,標題應該是寫錯,不是記者沒讀過大學.....
但有些人的評論,感覺好像沒讀過大學,沒選修過課似的,不知道什麼
是必選修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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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預定108學年度上路的十二年
國教新課綱將國語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等列入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
含印尼、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緬甸等7國的官方語言,
國小階段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列為必選修,學生應任選1種,每週修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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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在說明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中語文領域包含國語文、本土語文、新住民語
文。
而國小階段必選修有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含印尼、柬埔寨、泰國、馬來西
亞、菲律賓、越南、緬甸等7國的官方語言)。
實際操作下,就是要修國語、英文、再必選一門自己的母語。
清楚地說,
就是台灣人要學國語、英文、可以選台語;
客家人要學國語、英文、可以選客語;
越南新住民 要學國語、英文、可以選越語;
印尼新住民 要學國語、英文、可以選印尼語;
......等等
更明白地說,就是一個中華民國的學生要學國語、要學國際語言、更要重視自己
的母語。
不管是外省人、台灣人、客家人、新住民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有誰夠資格說別人的母語沒用,不准學的?
現在不是要你們學別人的母語,而是一定要學自己的母語。
但我看有些人中文的理解程度,真的跟東南亞的新住民有拚,
再加選修個母語,恐怕負擔太大,國小都畢不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