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我"逃獄"成功了!

作者: a3653658 (李敖)   2018-04-06 03:52:37
我"逃獄"成功了!
前言:
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採信一審見解,仍判決李敖無罪,全案確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31/1141529.htm
不小心逛到這新聞
雖然我還沒收到判決書
應該是真的吧!?
畢竟這年頭假新聞充斥
眼見未必為憑...
(只可惜~~~新聞沒把我慷慨陳詞洋洋灑灑近萬言的答辯書揭露一二)
本文:
"逃獄"成功?
逃什麼獄呢?
我逃的是~~~
都21世紀了 台灣竟然還存在著的"文字獄"!
這時別再高喊什麼言論自由 什麼民主法治了
通通都是假的!
當然我這是合法逃獄 我這是千辛萬苦才成功脫逃的獄
畢竟 刀斧手 劊子手 鷹(英)犬爪牙 都已經磨刀霍霍準備砍向我
想脫離他們的魔掌 艱辛異常!
即便一審無罪
他們的打手~~~小檢檢"簡痣降"照樣給你上訴到二審
這小子想升官想瘋了吧?(有前例可循 所以有樣學樣 官海已成糞坑 凡瘋狂起訴過小馬者通通都升官!)
像我這種屁大點的案件
就算判有罪 按照慣例通常就判賠個一千塊的罰金吧
當然只是慣例 只要你別遇到"變態"法官就好
他們手上有"自由心證"這個可怕的裁量權 可以搞得司法天翻地覆!
有罪無罪重罪輕罪通通可以完全顛倒過來!
像是殺人未遂可以變成傷害罪
猥褻罪可以變成上對下的親暱行為
(以上詳見 文末再度附上的 我的司法評論文精華篇)
喔 還有傷害罪變成殺人未遂罪起訴(詳見台大賤血事件)
所以可千萬別把我跟ㄚ扁的"逃獄成功"類比ㄚ!
天差地很遠!
他那是裝死裝病 加上一大群扁家御林軍(簡稱阿扁的御用醫療團隊)
而"技術性"地成功逃獄!
誰也不敢說他"技術犯規"
不然你會被罵說你不人道 你沒人性 你不是人...
至於因阿扁的逃獄而導致的台灣史上首例的高雄監獄暴動
他們抗議不公 為何只有小扁有他所謂的特權過頭的人權!? 為何這些犯人都不是人!?
那只能怪他們
搶銀行時沒說這是為了台灣建國而私募的基金 只是強迫銀行界的樂捐而已 不算搶劫!(人家小扁鬼扯說是為了台灣建國 所以不算貪汙)
只能怪他們
殺人時沒說這是不得已的!台灣建國必須流血 擋我者死!
只能怪他們
強姦時沒說台灣建國必須強徵慰安婦! 日本強徵慰安婦都可以被說成是自願的了!為何這些被性侵者就不能自願提供給台灣民政府的黑熊部隊性招待?性服務?
當然就算他們說了也沒用 通通被歸類成狡辯
誰叫他們不是小扁
小扁有臺灣之子(=台灣之恥)這尚方寶劍 這免死金牌
他們有嗎?
所以小扁說的狡辯鬼扯硬ㄠ瞎掰 通通都被裝飾成聖潔無瑕!
這是"台灣之恥"才有的豁免權ㄚ!
我知道你們很想吐
人家現在還有一大堆護衛軍咧 你們有嗎?
像是復仇使者陳屍猛 幫小扁擦屁股的新科御屎大夫
復仇使者陳屍猛同時也是個擦屁股高手 儘管越擦越髒
誰還敢說小扁的屁股很髒 就整死你們!
為何都21世紀了 台灣竟還有"文字獄"!?
我早八百年前就說過了!
台灣自以為是的自由民主法治通通都是假的!
只有法官才有自由
因為他有隨心所欲的自由心證
這我在過去寫過太多的司法評論文
想要你死或生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想怎判就寫啥鬼話來支持他的判決
無數案例中之一便是:法官在判決書中造出來的法~~~公民不服從
只有民進黨才有民主
因為人家是民主進步黨咩
小扁用兩顆子彈騙到了政權
小謝用錄音帶在高雄市長選戰打敗了小吳
...
凡此種種 例子無數
因為民主進步黨=民主詐騙黨咩
至於法治?
我呸!
自行爬我過去文章吧
一大堆的司法評論文
包括這狗屎的司法改革
殺人犯也能當司改委員
你就知道這司改這司法有多屎臭不堪了吧?
凡是他輩族類
陵寢潑漆甚至鞭屍 攻佔立院政院 通通都是對的!
凡是非他族類
就算你在路上不經意瞄了女人一眼 說你這是性騷擾你也不得頂嘴
誰叫你們不是綠色的!!
只要你有了"綠卡" 就等於
有了尚方寶劍
有了免死金牌
有了高官厚祿
有了一切的一切!
你們很幹 他們很爽
這就是台灣!
補充:
我在二審寫了一篇近萬言的答辯書
機會難得ㄚ
這可是未來法界的"呈堂證供"呢(判例皆可查詢之)
所以我這答辯書
首先痛罵蔡英文這台灣第一女魔頭
但只能粗略條列七大罪狀
畢竟小英罪孽滔天罄竹難書
沒有給我千萬個字 我無法寫完
這就是我這兩年來為何能寫近千篇 近千萬個字
通通在罵這魔鬼!
其次痛指上訴的小檢檢之非
恭喜這位簡志祥檢察官 在升官之前
我先幫你"名垂青史"了(司法文案也將是歷史的一部分!判例之循有案可查 卷宗便是歷史!)
一二審"完封"!
全都無罪!
不會有三審了!
這種鳥案子
該死的"英"犬爪牙小檢檢無法再上訴了!
咦?
效仿ISIS自殺炸彈攻擊的"恐怖分子" 怎可能會判無罪?
因為斷章取義的媒體也該死啊!
然後細陳我的無心之過 純屬"失言"(用字遣詞不夠嚴謹)
僅僅只是文章失言 失言並沒有罪!
當然妨礙名譽者除外(周玉蔻屢次的公然毀謗與公然侮辱是經過法院認證的! 這年頭大家搶著被認證 包括美國瑞士等國際認證的小扁的貪腐 以及法院認證的陳致中的嫖妓! 可是被認證又怎樣? 各個依然活跳跳! 周玉蔻一樣是綠媒寵兒 陳致中一樣高調參選 陳水扁照樣被御林軍護衛著說他無罪說他強姦台灣是在愛台灣! 這年頭 "無恥"才可以換到鈔票 換到權勢地位與名利! 所以大家搶著比誰最無恥!)
同時也列了一大堆他馬的政客名嘴們的失言
比我更甚 通通沒被追究沒被起訴!(又是周玉蔻! 她說:這些可能會危及元首安全的陳抗者 應通通格殺勿論!這比我更屌 影響力更巨 因她有輿論公器! 還有政論節目主持人廖筱君竟然在節目上直接頌揚學生,還稱「以有這樣的學弟為榮」 蠱惑犯罪者莫此為甚! 因為她有媒體這個大聲公的武器!)
為何我就活該倒楣?
他們擁有名氣或名器 我有什麼?
我只有犀利直白的文采與文筆!
最終寫下痛徹心扉的一句"敖"語錄:
失言莫成英雄塚
司法當為正義風
(看來我除了是華人第一文青外 又多了個外號:天下第一辯士!)
直追這句千古名言:
人生自古誰無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前者是我為司法寫的祭文 或說是對聯也可
後者是先賢為亡國之恨寫的擲地之聲 千古流傳
然則物換星移 時移勢易
我思齊焉 但不效法
所法者 氣節與風骨
非習其 封建之餘毒
文末再度附上:
1.每次罵到小扁 必附上他的經典影帝風采
2.每次罵到司法 必附上我無數的司法評論文中的精彩節錄
~~~~~~~~~~~~~~~~~~~~~~~~~~~~~~~~~~~
忍不住我再度把咱們影帝”恭請”出來"接客"
因為他那段"影帝模式"實在是經典之作ㄚ!
附上這段經典影片(注意喔~~~這種沒有醫德毫無羞恥的醫生群 比庸醫還要庸醫!只會說鬼話的蒙古大夫比鬼還恐怖!)
這是阿扁影帝從影三四十年來的再登巔峰之作~~~
金綠獎("金"架呼你臉"綠")最佳影帝~~~恭喜小小扁獲獎
獲獎原因~~~一段神乎其技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SCVEwxPIIU
影片說明:
昧著良心說著鬼話的醫療團隊隊長歪著嘴巴警示小小扁:喂~記者來了!(快點演戲)
小小扁這時才慢半拍刻意把懷抱在胸前的雙肘 切換成影帝模式
手很不自然地伸出來抖兩下
真怕影帝抖手抖錯搞成比中指
那就粉好笑了!
還好影帝就是影帝!
精湛的演技 沉住氣沒有比出中指來(其實他是真的很想比出中指對著記者說:幹!拍什麼拍!?就不能讓我稍微休息一下嗎!?手指抖了一整天 我很累 你不知道嗎!? 你們這些沒有良心泯滅人性的鬼記者!)
扁散步照遭質疑! 麵包師再拍影片證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hdPVlSGhE8
麵包師傅因PO影片而被集體霸凌圍毆
陳菊開出第一砲:用法辦威脅小民
然後鋪天蓋地的打手群起而上(這是一群惡狼ㄚ 當年一樣全黨為扁護航不遺餘力)
~~~~~~~~~~~~~~~~~~~~~~~~~~~~~~~~~~~
在此順便說幾個笑話
喔不
我過去常提的經典案例:
1.黃瑞華法官的四大爭議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17553
黃瑞華在判決書就瞎掰"撫摸胸部是長輩對晚輩的親暱行為"
當場就把猥褻罪給架空 給除罪化了
各位觀眾啊~~~尤其是色狼淫魔們聽我號令!
以後請在各國高中校門口等學生放學
看到任何美少女學生妹 請放膽用力襲胸!
因為你這是長輩對晚輩的親暱行為呀!
有黃法官背書 有判例可循 所以放心~~~沒事的!
遇到反抗者可以回她:幹!抗拒啥!?
老子是對你關愛才有的這親暱行為耶
搓揉妳胸部 是給妳面子 是看得起妳! 別給臉不要臉!
妳應該要謝主隆恩哪!妳應該要感激涕零啊!妳應該要歡迎光臨呀!
這時襲胸慣犯的大腸花陳維廷一定欣喜若狂!
以後所有女人的胸部盡入他的魔掌中 想摸誰就摸誰 太爽了!
但是請注意:務必要挑年紀比你小的美眉下手!
別忘了判決書寫的是"撫摸胸部是長輩對晚輩的親暱行為"
是長輩對晚輩才有免責權喔!
夠瞎了吧!?
這該死法官的鬼扯 助長惡行!
這是正義的化身嗎!?
不!他是魔鬼代言人!
這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凌駕於刑法之上的一個代表性案例!
所以說~~~自由心證有多可怕啊!!
見人說人話 見鬼說鬼話
想怎麼判就說啥鬼話來支持他的判決!
2.「非故意喝醉」性侵逆轉判無罪 法界譁然!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7/339763.htm
非故意喝醉 所以性侵無罪
這種判決告訴我們 喝醉萬歲 喝醉無罪 喝醉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幹啥都行!
因為誰會故意喝醉的!?
所以囉~~~過失傷人和過失致死這法條也都該撤銷了!
因為就不是故意的啊!不然怎叫"過失"!?
喔還有~~~酒駕也不該罰了!
反正這該死的法官 他的認定就是:
非故意就是無罪! 不知者無罪! 我不知道砍他幾刀他就會死掉 所以無罪!
這些判例告訴了我們
什麼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其實那就是法官的”主觀”認定!
這位法官呢~~~
我猜他的自由心證是:正常人不會強姦自己的老師 尤其又是個老婦
所以才這樣判!
換句話說,如果他強姦的是少女或少婦就會判有罪了!?
這是什麼想法什麼邏輯ㄚ!?
不管是少女少婦或老婦
被強姦都會受傷害 身心俱創!
加害者都是有罪的!
如果同樣的犯行 卻因被害對象而有所區別!?
那誰還敢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法官的天秤早已偏頗了!)
竟然依對象不同而做迥異的主觀認定!
原來喝醉就有免罪令!?
那我心儀誰暗戀誰 我喝醉後去非禮她去強姦她 不再需要性幻想她了 直接跟她上床圓夢
事後再說:我不是故意喝醉的啊 所以無罪!
有案例可循唷!!
這是咱們恐龍法官唯一的貢獻!
對淫魔來說 這可真是天大的福音啊!
3.https://tw.news.yahoo.com/中山站隨機砍4人-郭彥君傷害罪判3年-092530573.html
殺人未遂這法條因為這件案例 也該廢除了!
因為只要沒死人 照這法官的主觀解釋就永遠都會只是傷害罪!
郭男都說了「沒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的人都死光。」
這樣還能叫無殺人犯意!?(法官好瞎的解釋 但你又能如何!?睜眼說瞎話是上位者的權力!)
意思就是說真死了人才算有犯意囉!?
原來法官傻傻分不清楚 "犯意"和"犯行"!
隨機殺人變成傷害罪!
4.https://zh.wikipedia.org/zh-tw/顧立雄
2013年10月,顧立雄引用聯合國決議「對精神障礙者不得執行判處死刑」,替在7年前誘殺一對國小姊妹而服刑6年、減刑出獄不滿1年又再虐殺一名婦人的連續殺人犯陳昆明辯護,最後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卻使受害者家屬悲憤不已。
第二次殺人囉 依然不判死!
如果第三次再度殺人
我說顧賊和承審法官都是幫兇!(顧立雄這魔鬼 去年當立委時還想推毒品除罪化呢!)
可教化!?用下一個無辜的人命來教化嗎!?
精障!?有多少人假裝精障來脫罪!?
補上我之前寫過的詩文來歌功頌德咱們偉大的法官們
1.
位高權重責任輕
判生判死任我行
重責輕罰是你命
我行我素我看心情~~~
2.
法院如賭局
審判像博弈
下好手快離
翻盤就靠你
靠誰呢!?當然是~~~莊家!
咱們的法官
上法院就跟抽獎一樣 全憑運氣!
司法搞得跟賭場似的 判決如何就要看你的賭運了!
中獎的就高喊司法還我清白
槓龜的就哭喊著政治迫害司法不公
3.
司法係青瞑 冤案一大堆
法官好慈悲 殘殺免死罪
妖魔或鬼魅 通通可教誨
那A安呢生 賽恁老蘇咧
沒有白與黑 沒有錯與對
沒有是和非 判決靠搏盃
4.給司法 給部分法官 給某些檢察官的祭文
希望我這祭文用不到
加護病房能夠轉到普通病房
而不是最後進入了安寧病房 等死了
在我的心裡
我為"它"們吊上一條白布
我為"它"們撒滿一抔黃土(是抔不是杯! 別學我酒喝多了就”杯弓蛇影”)
我為"它"們造起一座墳墓
我為"它"們吹奏一曲淒楚
我催送"它"們快點上路
願"它"們一路上盡是淒涼 滿懷悲苦
這是我下的詛咒與巫蠱
哀哉嗚呼~~~
溫馨提醒您:
上法院前請先焚香膜拜 司法判決就跟抽獎一樣 全憑運氣
因為~~~
法院就像侏儸紀公園
小心恐龍就在你前面!
作者: NIOHA (愛的箴言)   2018-04-06 09:54:00
檢方可能看不懂你的答辯XD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8-04-06 04:03:00
恭喜....||
作者: emblakenta (汝需無水)   2018-04-06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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