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Epstein (Cubs)》之銘言:
: 推 mnb1234: 去年交通死亡人數又以機車騎士佔46%為最多 04/11 11:06
我一直都說,數字是可以隨有心人解讀的。
你貼的這個數字隔壁就是「肇事車輛中,營業大客車事故佔11%」。
騎機車被撞死,算機車的錯嗎?這就是滅機車邏輯最不可思議的地方。
要減少當然是減少「撞死人的」,怎麼會去減少「被撞死的」???
不然跟機車並列的是這個:
「死亡交通事故中,當事人死亡事故以機車騎士佔46%、行人佔43%為最多」
行人跟機車佔了89%耶,都沒有這些的話可以減少九成死亡事故,大家說好不好?
幹他媽的,這跟「不解決問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有像,
操他娘的台灣邏輯,「不減少撞死人的,想著是減少被撞死的」,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