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新聞眼/卡管百日 於法無據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8-04-19 11:50:16
1.轉錄標題︰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新聞眼/卡管百日 於法無據
2018-04-19 00:24聯合報 本報記者許俊偉
1.轉錄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1/3094726
2.轉錄來源︰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聯合新聞網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教育部近日上網預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新增校長候
選人須主動揭露兼任獨董等資訊,且遴選若有爭議,應回歸遴委會處理。新草案完全凸顯
教育部「卡管」百日於法無據,不僅自打嘴巴,恐已逾越現有法令。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最早被爆出的爭議,就是兼任台灣大獨董,但遴選前和遴選過程,
未主動揭露其獨董身分。教育部修法新增相關揭露規定,顯見現有辦法未明確規定候選人
應主動揭露董監事職位,但教育部當時卻發出「金牌」要台大說明。
草案也新增,校長遴選規範及校長遴選爭議事項,屬遴委會任務。同樣凸顯現行法令未指
校務會議可質疑遴委會選出的校長資格,但日前部分台大校內人士提案要求召開臨時校務
會議,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還指,管案會等台大臨時校務會議決議後再釐清,恐也有爭議

草案也指如果當選人有爭議,教育部聘任前,遴委會應重新開會議決是否影響當選資格,
並將議決情形報教育部。但「卡管」案中,教育部卻已要求台大遴委會重新開會確認當選
人資格。
中研院士、教育部前部長曾志朗昨說,教育部修正規定代表之前沒特別規範,「卡管」作
法毫無法源根據,是違法的。
教育部一路「打管」,全依大學法第九條一句「遴選出校長後, 由教育部聘任之」,即
使外界有聲音認為大學法未授予教育部審查權,只能核定,但教育部仗著這句「聘任」窮
追猛打「卡管」案,過程採取的作為也是如今相關辦法草案才明訂,教育部的修法是自證
「卡管」作為超越法律,自證其非。
4.附註、心得、想法︰
這已經是教科書等級的 "先射箭,再畫靶" 的典範了吧?
自己證明自己先前的作為完全沒有法律根據,
真的是好棒棒 ~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19 11:53:00
很快就有法源依據了別猴急
作者: dh168 (dh168)   2018-04-19 12:39:00
酒駕進步黨 千杯千杯再千杯
作者: Vassili242   2018-04-19 13:09:00
黨大於法 黨的意志就是法源
作者: NIOHA (愛的箴言)   2018-04-19 13:20:00
防禦性卡管你敢嘴?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8-04-19 17:06:00
預防性 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