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頂新油品案魏應充改判15年 彰縣衛局長5

作者: oftisa (oo)   2018-04-27 22:35:59
自由
頂新油品案魏應充改判15年 彰縣衛局長5個字回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8510?utm_medium=P
台中高分院今天對頂新製油油品案,將一審獲判無罪的前頂新製油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做
出二審改判有罪,得易科罰金6年、不得易科9年有期徒刑,對此,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
對此判決結果感到欣慰,「遲來的正義」,很感謝法官彰顯正義。
全案,彰化法院一審無罪,彰化地檢署上訴,台中高分院今改判有罪,葉彥伯指出,食安
法幾次大修,原意就是要藉由重罰,遏止層出不窮的重大食安事件,以頂新案的情節,一
審全部無罪的判決出人意料,重創食安團隊的士氣,打擊民眾對政府維護食安的信心。
葉彥伯表示,頂新油品案比大統長基混油案規模更大、時間更久,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
振利判刑12年定讞,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二審判決15年,衛生局很感謝彰化地檢署積極上
訴,此判決結果令人欣慰。
葉彥伯表示,全案二審逆轉改判有罪,說明了法官採信檢調衛生局聯合偵辦小組蒐集證據
,也就是說,偵辦小組當時蒐集越南官方文件,頂新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品是飼料
用,不是供人食用,越南政府也以大幸福公司為違法工廠為由勒令停工。
葉彥伯認為,該案判決結果可以警惕所有的食品業者都要善盡社會責任,以提供優質安全
的食品為企業使命,不論經營規模的大小,都應遵守食安法的規定。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8-04-27 22:38:00
不然要判無罪?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8-04-27 22:57:00
我們的法律有問題,不是無罪就是15年,差距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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