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nggood (ilovegoodgame)
2018-04-28 10:07:35年底要選縣議員了
台大事件可以看出
就算選上了
有爭議解釋不清
只會卡在那浪費社會資源
不如在加一條
有高度爭議的不能參選
不然選上又要被調查
卡在那不能上任
新舊議員市長不能交替
難不成舊的還要辛苦在代替一下
中選會真要好好考慮這一條
管案浪費太多社會資源了
這樣太麻煩了,直接規定非民進黨黨員不得參選就好...
作者: saisai34 2018-04-28 10:11:00
柯文哲具高度爭議剛好第一個適用
作者: kano4002 2018-04-28 10:13:00
需先儲值台灣價值後始有參選資格。
有高度爭議的不能參選 但有台灣價值者不在此限台灣價值解釋以黨中央為基準厲害了 你的黨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28 10:34:00愛臺灣/認同臺灣這土地/臺灣主體性意識覺醒/臺灣價值沒以上成份或不主動積極表態的一律喪失參選資格!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8-04-28 11:19:00
非民進黨不得參選
作者: flyinwinds (別在叫我耗呆翔) 2018-04-28 12:02:00
沒有臺灣價值的都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