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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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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基:兼職獨董生效日 校長簽了就算
2018-05-02 10:54聯合報 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人事案的理由是,認定他在台哥大違法兼職。科技部長
陳良基上午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報告備詢時,立委柯志恩問他,台大教授兼任獨董,
95%是事後追認,是否校長簽了就算?陳良基說「對」。
曾任台大副校長的陳良基表示,他在副校長任內,就有注意到教授兼獨董從簽辦到最後正
事公文,會出現空窗期,他也跟人事處提醒要注意這個問題,不要陷同仁於不義。柯志恩
追問,因為採事後追認,在程序中是否校長簽了就算,陳良基回答:「對」。
據教育部4月27日晚上開記者會,公布駁回管中閔人事案,出示兩份附件,一份是13頁的
法律意見書,一份是管中閔擔任台灣大獨董及參與台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表。根據該表所
列日期,管中閔於去年5月2日送出台灣大獨董兼職簽辦表,5月17日校長楊泮池簽辦「同
意」管中閔兼任台灣大獨立董事。
柯志恩指出,據台大表示,在產學合作簽定前就已先兼職的比例大約有95%,她問陳良基
在台大時的兼職是5%或95% ?陳良基說,他要查一下。
柯志恩舉例說,學校2月聘老師,已經過系和院同意後就先上任,再送到校務會議可能已
經4月,這叫「追認」,也就是彈性做法。陳良基說對,當時他當台大副校長,特別跟人
事室說,要注意,不要陷同仁不義,柯志恩問他,這個程序是否校長簽了就算?陳良基說
對。
4.附註、心得、想法︰
這部長沒有台灣價值 快點儲值 不然有人要氣撲撲了
據台大表示,在產學合作簽定前就已先兼職的比例大約有95%
管算是很守規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