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管爺教職也恐有問題?徐國勇:再追究下去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8-05-02 22:38:47
※ 引述《waxtin0605 (suerte)》之銘言:
: 史上最蠢豬隊友發言人。非姑婆勇莫屬
: 這不是恐嚇嗎? 而且不是依法行政 管爺有問題就拔掉啊。不要每天放話
: 真的當大家都是無腦綠嗎?
: 還是大家都辦張台灣價值卡 就能無罪化
: WTF 厲害了 我的黨。厲害了 我的國。台灣人民共合國
他己經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徐國勇再爆管違法兼2職 台大也違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01001089-260405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上廣播節目Hit FM《蔻蔻早餐》談管案,徐國勇說,管中閔違法
兼職的關鍵,是管一共兼了台灣大哥大三個職務,但薪酬委員和審計委員這兩個兼職,台
大校方去年9月22日才核准,但管8月就已經去開會領薪水,且台大直到9月29日才和台灣
大簽訂產學合作,但卻同意管兼職在先,因此台大和管中閔都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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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和審計委員都是獨董的工作.....
他竟然說是違法兼職。
民進黨這次一搞以後誰還敢幫學校出去做獨董呀!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8-05-02 22:42:00
他們已經說拉 此標準只適用於管案 若採通則影響太大其他人大可放心地拉
作者: YMSH205 (^^)   2018-05-02 22:43:00
含蓄地說因為是台大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8-05-02 22:43:00
都寫在法條中的工作變違法兼職 要不要先修法呀 = =
作者: YMSH205 (^^)   2018-05-02 22:45:00
教育部應該先寫一本遴選校長道德指導手冊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8-05-02 22:45:00
手冊打開只有一句話:請加入民進黨
作者: YMSH205 (^^)   2018-05-02 22:46:00
那這樣每四年要重編一次XDDDD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2 22:53:00
不是這樣 獨董未必然就是薪酬委員會成員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5-02 22:54:00
富邦規定這樣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8-05-02 22:55:00
未必然...所以你沒否決那不是獨董的工作不是嗎?
作者: kirin2000 (淚痕莫召奴)   2018-05-02 22:55:00
是遴選臺大校長指導手冊 如欲當選 必先加入民進黨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8-05-02 22:56:00
所以說到底 就是獨董的工作又被硬拆出二個違法兼職
作者: wsxasd123 (騎龜甩尾對決噴射靈車)   2018-05-02 22:59:00
昨天已經有大民進黨信徒開示了, 正因為是薪酬委員會成員, 有權決定副董事長蔡明興的薪資, 所有利益關係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2 23:00:00
意思就是你是獨董 未必就是薪酬委員會成員 要另外委任才是 所以是兩回事
作者: YMSH205 (^^)   2018-05-02 23:00:00
果然道德低下!!!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8-05-02 23:02:00
未必 <== 所以那可以是獨董的工作呀你從頭到尾就是一直在說不一定 = =他就是在做獨董的工作嘛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5-02 23:05:00
今天科技部長、前台大副校長陳良基也說台大程序合規定
作者: YMSH205 (^^)   2018-05-02 23:07:00
說不定明天報紙會出現聲明稿,是記者誤傳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2 23:07:00
有人好像沒看到14-4 ...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02 23:08:00
上市櫃公司 好像就要看該公司怎麼訂的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2 23:08:00
你只要是獨立董事按照14-4就是當然的薪酬委員了好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5-02 23:08:00
陳主委說程序合規定,顧主委說管的工作內容也合規定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2 23:09:00
14-6...其成員專業資格、所定職權之行使及相關事項之辦法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02 23:10:00
未依證券交易法設置獨立董事之公司,尚無強制其委員會須由獨立董事組成,惟已依證券交易法設置獨立董事之公司,依前揭辦法第 8 條第 3 項規定,至少應有獨立董事 1 人參與,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2 23:12:00
證交法哪條規定要另外委任啊zzz14-2:獨立董事應具備專業知識,其持股及兼職應予限制,且
作者: ChaosCreator   2018-05-02 23:13:00
立法委員也有在不同委員會當委員啊,要不要多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2 23:14:00
於執行業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證交法都直接告訴你獨董不得與公司有利害關係了 那些到現在還在跳針沒利益迴避的是文盲嗎?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02 23:18:00
薪酬委員會只要至少一人為獨董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
作者: abbkg (珍惜時間)   2018-05-03 03:22:00
這個國家真可悲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8-05-03 09:17:00
敢講沒利益迴避的心裡都清楚得很 他們不是文盲 但是他們的支持者是阿XD 反正講了就有人信 就講來造勢拔管阿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8-05-03 09:25:00
姑婆勇鬼扯又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3 10:27:00
姑婆勇鬼扯根本是本性 這篇我還看到吱吱鬼遮眼才猛政治人物的鬼扯, 都是下面的盲目支持者慣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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