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04005224-260407
2.新聞來源︰
中時
3.新聞內容︰
「校務會議不能凌駕遴委會」民國黨批教育部拔管
針對教育部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啟遴選,民國黨4日發出聲明表示,這是對「大學
自治」做了最壞的示範,也是對台灣民主的嚴重侵害。民國黨主席徐欣瑩呼籲教育部自律
,並尊重《大學法》的大學自治精神,依法聘任台大遴選委員會所選出的人選。
民國黨發出三點聲明:第一、大學自治精神在獨立於政治力干預,確保學術自由。為確保
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大學法》第9條明訂,教育部只能依法聘任,不能駁回。雖然《
大學法》亦規定,教育部可對遴選出來的人選進行「適法性監督」,但教育部在駁回管中
閔聘任的聲明中,沒有辦法舉出遴選過程哪一處違法,顯然不符《大學法》的規範,教育
部實有違法之虞。
第二、捍衛校長遴選委員會超然權威地位,認為校務會議不能凌駕遴委會。聲明稱,教育
部長吳茂昆表示,若遴委會拒絕重啟遴選,台大校長應該召開正式校務會議解決。然而,
校務會議是校內處理行政事務的機構,並不負責人才選拔,不應凌駕遴選委員會,這個精
神也體現在《大學法》的規定。
聲明指出,校長遴選委員會並非全由大學師生代表組成,其中的學校代表僅五分之二是由
校務會議推薦,還有五分之二是校友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因此校務會議無法代表或監督
遴選委員會。民國黨認為,由此可見,教育部長對《大學法》中的大學自治精神毫無了解
。
第三、民國黨嚴重譴責教育部強行干預大學自治,是「違法亂紀,知法犯法」。在1月5日
台大遴選委員會選出校長人選至今,教育報延宕超過100天仍未依法發聘,期間政治干預
的斧鑿痕跡明顯。另外,遴選委員會中有33位教育部的代表,教育部要求台大遴委會解釋
各種「爭議」,為何不問問自己的3位代表?
同時,教育部又強制要求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最後又召開完全沒有法源根據的「跨部
會專案小組」,教育部長吳茂昆甚至說出「教育沒有真正的民主」的荒謬言論,忽視大學
是言論自由的堡壘,大學自治是確保學術自由的根基、也是民主的基石!政府各部會明顯
缺乏法治素養,民國黨呼籲,政府要全面加強各部會法治教育。
徐欣瑩認為,大學乃國家培育社會棟樑的搖籃,是屬於國民全體的國家資產,更是言論自
由與民主自由的堡壘,民國黨譴責教育部濫權、踐踏民主,呼籲教育部尊重台大遴選委員
會決定,依法對選出的人選發聘。
4.附註、心得、想法︰
看風向看了這麼久
民國黨表態了
如果親民黨也倒戈到反拔管
教育部臉就更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