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學代會議長:管中閔違法兼職事證明確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18-05-05 20:18:56
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25650
2.新聞來源︰
聯合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台大學代會議長周安履與部份學生代表共27位今天發出聲明,指出教育部依法有權駁回遴
選結果,且管中閔違法兼職事證明確,即便遴選委員不須迴避,亦足以構成解除校長職務
要件;黃絲帶運動無助於大學自治,且部分群眾打壓台大學生的不同意見,拆除布條乃至
於暴力相向,均應予以譴責;台大已近一年沒有正式校長,應盡速重啟校長遴選,以維護
台大師生權益。
台灣大學學代會共有94名學生代表,預計在下星期一召開大會,而今天先由學代會校務委
員會發出聲明、隨後周安履也與其他學代會發出聲明。
他們認為,教育部駁回臺大校長遴選結果,於法有據且並無侵犯大學自治;管中閔兼職事
實違法明確;嚴格限制兼職有必要,台大人事室和許多教授卻帶頭違法,無疑是給學子最
糟糕的示範;管中閔作為台大校長競爭者,不僅始終逃避問題,以政治鬥爭回應外界更是
不可取。
他們指出,黃絲帶運動名為捍衛大學自治,實則侵門踏戶、打壓異己;懇請台大校方重啟
遴選,確保新校長盡速產生。
聲明全文:
台大學生代表大會做為全校性學生自治組織之一,由各學院選出的學生代表組成,負責監
督學生會並在學校各級會議擁有席次。本人作為議長、校務會議學生代表,與部分學生代
表就本校校長遴選相關爭議、黃絲帶相關運動聲明如下,
一、 立場及訴求:
1. 教育部依法有權駁回遴選結果,且管中閔違法兼職事證明確,即便遴選委員不須迴避
,亦足以構成解除校長職務之要件。
2. 黃絲帶運動無助於大學自治,且部分群眾打壓台大學生的不同意見,拆除布條乃至於
暴力相向,均應予以譴責。
3. 台大已近一年沒有正式校長,應盡速重啟校長遴選,以維護台大師生權益。
二、 理由說明:
1. 教育部駁回臺大校長遴選結果,於法有據且並無侵犯大學自治。
大學法第九條關於國立大學校長聘任之規定,目前已有許多法律學者提出見解,有人認為
教育部無權駁回遴選結果,但也有相反意見。就實務判例而言,高高行針對成大校長遴選
案的判決中,明確肯認即便大學法從過去的圈選制改為現行制度,教育部依然有權選擇不
聘任。回首當初潘部長3/7表示「會等臨時校務會議結果,再做適法性處理」,可見其也
有尊重臺大內部聲音,然而3/24當天相關議案全數擱置,形同台大選擇交由教育部處理。
綜上,教育部事前已盡尊重大學自治義務,駁回之權力也有法院判決肯認。
2. 管中閔兼職事實違法明確。
查《國立臺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
第4條第3項:「前二項教師,均應經本校核准後始得任職或兼職。」其中的前二項教師,
便包含了兼職六個月以上,應簽訂學術回饋金契約的教師。再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
,教育人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職;第31條則規定,教育人員若違反相關法令
則不得為教育人員,教育人員若為校長,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解聘。管中閔自去年
6/14起擔任台哥大獨董,台大遲至9月才與台哥大簽訂回饋金契約,10才正式回函同意兼
職,三個月間的違法兼職事實明確。縱然楊前校長於5月間已在內部核可,然而回饋金契
約未簽、公文尚未發出,如何能說已經核准、具有效力?台大以往確實有先行同意、再簽
回饋金契約的法規,然而已於105年廢除,因此若要稱10月的公文可以「溯及既往」到5月
,恐怕於法不符。何況如果採用舊制,台大在5月間即可發函台哥大,為何遲至10月?
3. 嚴格限制兼職有必要,台大人事室和許多教授卻帶頭違法,無疑是給學子最糟糕的示
範。
參考台大關於兼職的法規,之所以要對兼職進行事前審查與核准,要避免的包括洩露公務
機密、職務上不當利益輸送、不當利用學校資產、違反教育中立等一般人也可看出嚴重性
的情形。一旦教授濫用學校資源或指導研究生的機會,學生都將身受其害。台大在學生人
數、預算規模上都位居全國首位,卻在兼職一事如此輕率,人事室甚至以「多數兼職教師
都是先兼職後核准」作為回覆,實在是對莘莘學子的錯誤示範。至於部分官員或他校行政
主管若有兼職情事,也應以同樣標準調查並依法處理。
4. 管中閔作為台大校長競爭者,不僅始終逃避問題,以政治鬥爭回應外界更是不可取。
台大作為國內龍頭大學之一,學術地位和聲望是如此崇高,所擁有的各類資源甚至超越部
分地方鄉鎮,台大校長自應負起社會責任,接受大眾的公開檢驗。管中閔當選以來,面對
各項質疑的回應,從早先的I AM FINE到最近的家中老母,幾乎沒有認真回應他的獨董身
分以至於其他質疑。有人主張面對抹黑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回應,然而許多質疑都是有憑
有據有截圖,以抹黑為名避談令人難以接受。
5. 黃絲帶運動名為捍衛大學自治,實則侵門踏戶、打壓異己。
大學自治受憲法保障的理由,無非是為確保學術研究、教學與學習能不受不當政治力干預
,例如禁止開設社會主義課程、強制學生學習國家意識形態等皆侵害人民言論及講學自由
。申言之,確保每一個人的思想及言論,不因其身為少數意見、違反當權者喜好而被限制
,正是大學自治受保障的根本理由。部分學生於5/4凌晨在傅鐘前綁上布條與紙蓮花,卻
在清晨被不明人士拆除;部分學生以法事的形式在下午前往傅鐘表達不同意見,卻被群眾
暴力相向、搶奪道具,甚至事後被單一照片扭曲為自導自演。除此之外,活動現場甚至來
了馬英九、洪秀柱、郝龍斌、丁守中等國民黨政要,主辦者也欣然讓馬前總統至傅鐘前發
表談話;訴求政治力退出校園的活動,不僅同時將政治力引入校園,更是將原屬於台大師
生的自由場域霸佔為己用,應給予最嚴厲之譴責。
6. 懇請台大校方重啟遴選,確保新校長盡速產生。
自楊前校長卸任以來,台大已近一年沒有正式校長,校方在面對重大政策、中長期規劃時
,往往趨於保守而避免決策,使得校務發展日漸停滯,學生權益也可能因此受損。相較於
重啟遴選僅花費約一年時間,倘若選擇對教育部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動輒兩三年的訴訟
時間中,受害的終將是台大、台大學生。
連署人
議長 周安履、副議長 張巍騰
文學院 張凱昱、王作城
理學院 彭晧、林毅橙、許軒瑋
醫學院 周哲宇、劉智祥
社科院 紀緯明、黃芝庭、林意庭、李辰諭
生農院 徐培瑄、韓政軒、施雯婷、鄭芷穎
電資院 黃莉晴、許瑞福、楊育綸
管學院 張舒茜、王筱婷、李辰訢、買沐恩
法學院 黃脩閔、游哲綸
公衛院 王宇綺
4.附註、心得、想法︰
學生會已經定調管中閔嚴重違法,強烈呼籲立即重啟改選,早就說台大大多數人反管了,
已經開始反撲。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05-05 20:21:00
跟DPP那群政客的說詞有八成像,真是廢到笑。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5-05 20:23:00
廢到笑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05-05 20:24:00
這真的是獨立思考的台大學生?
作者: dd8818ois (披薩好吃)   2018-05-05 20:27:00
下次選舉有位子可以安插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8-05-05 20:28:00
所以要解釋教育部長自己也兼職的問題沒
作者: jianyou (雲淡風輕)   2018-05-05 20:31:00
所以有過半同意沒?啊遴選委員會發聲明好歹有過半同意啊!
作者: mrlcoco   2018-05-05 20:31:00
學生代表會說違法? 代表法院嗎? 撈過界了吧
作者: WeiKitten (noname)   2018-05-05 20:33:00
學代會乾脆自組台大黨好了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8-05-05 20:36:00
然後過幾年就加入民進黨參選議員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8-05-05 20:37:00
學生想選
作者: abbkg (珍惜時間)   2018-05-05 20:40:00
DDP啊
作者: Arkham (阿卡漢)   2018-05-05 20:47:00
讀台大還不是以為潑漆就是革命 沒比較了不起啦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05-05 20:47:00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5 20:54:00
台大學生秉持良知 打倒特權階級管噎爺你個逼逼蛋 學生加油
作者: yuou1256 (ORay)   2018-05-05 21:12:00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8-05-05 21:19:00
推安履跟脩閔~~~~~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8-05-05 21:23:00
所以有人知道到底違了哪個法嗎?
作者: geminitw (geminitw)   2018-05-05 21:36:00
電資這幾個名單我先傳到園區
作者: godpiggy ( )   2018-05-05 21:54:00
學貸會是啥?有經過全校學生選出代表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5 22:06:00
讚讚讚
作者: rexn (中間)   2018-05-05 22:42:00
好棒,以後有沒有違法都交給學代會了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5-05 22:54:00
教育部依照哪一條法?又還沒上任怎麼解除校長職務? 依照哪一條法?
作者: jerick (傑.J)   2018-05-05 23:14:00
查到違法了?快叫教育部發文啊,還躲,直接去告啊。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5-06 00:03:00
舔執政者的LP....莫此為甚.....前途無量....
作者: stuka (ssky)   2018-05-06 00:37:00
違法怎麼都是第三者在說的,好奇怪喔
作者: yuiping (iping)   2018-05-06 00:55:00
學代會是什麼咖?有幾兩重,可以管自己的校長是否適任?
作者: JamesChen (James)   2018-05-06 01:04:00
多數人?稍微對台大學代會有認識都知道這群是綠色職業學生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8-05-06 07:20:00
Goo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