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管案接下來的可能發展?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0:24:56
教育部講了一大堆 遴選過程的 瑕疵
但就是沒講 最關鍵的問題
教育部對於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是認定有效還是無效?
非常建議台大回覆請示 您教育部大大對此次校長遴選結果是認定有效還是無效?
※ 引述《jerry78424 (青松碧濤)》之銘言:
: 1.教育部發公文,讓管上任
: ->民進黨大敗虧輸
: 2.教育部發公文,不承認管,台大申請假處分
: ->民進黨小輸
: 3.教育部發公文,不承認管,台大重新遴選,選出管
: ->民進黨大輸
: 4.教育部發公文,不承認管,台大重新遴選,選出其他人
: ->民進黨大勝利
: 5.教育部不發公文,民進黨在選舉前持續失血
: ->民進黨小輸~大輸
: 大家認為哪種走向比較有可能?
: 或者還有其他什麼可能的選項?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7 21:36:00
叫你補正程序 你就補正再說 台大又不是沒處理過公文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1:40:00
樓上說說 遴選結果是有效還是無效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7 21:47:00
成為台大校長的程序是經遴選會選定+教育部同意聘任所以在教育部核發聘書之前,單純遴選會的遴選結果沒有對外法效性,所以也無所謂有效無效可言如果所謂的有效無效是指對教育部來說的話看起來教育部的確是認為遴選的瑕疵已到了必須重來的程度因此要解讀成教育部認為本次遴選是無效結果似亦無不可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1:51:00
樓上說說 遴選結果是合法還是不合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7 21:52:00
依媒體報導內容來看,教育部的是認為遴選程序不合法遴選結果(選出特定人)這本來就不是教育部可以審查的範圍應該沒有遴選結果合法不合法的說法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1:54:00
一問 遴選結果 就閃東閃西 好好笑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7 21:54:00
我想我講得夠清楚了 你要覺得這是在閃避那是你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1:57:00
我問的是你啊 你覺得遴選結果合不合法?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8-05-07 21:59:00
不合法搞了快四個月還不敢發直接說 "不合法" 的公文那不就是說教育部是廢物 = =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7 22:01:00
問我? 我的看法一樣啊 選出哪位特定人無不合法可言會有合法爭議的是遴選的程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2:02:00
廢物說廢話 哈哈哈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7 22:02:00
謝謝你充分示範了你的討論水準 我就少陪了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05-07 22:03:00
薛丁格的遴選結果。XD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2:04:00
教育部也只講瑕疵 沒講不合法 法條一句都不敢舉出 你也一樣法條都沒講 還敢自稱自己講的清楚反管派最大的問題 就是舉不出法條 慘慘慘話說 教育部已經放棄打管中閔違法兼職了嗎?
作者: KernelChen ( )   2018-05-07 22:21:00
kim大 你的發言其實並沒有什麼水準可言吧遴選程序哪裡不合法 你要舉出來才能說別人不合法吧為什麼教育部至今仍不舉出來呢?一直說有瑕疵 要重來 問題是如果程序合法為什麼要重來?而且教育部已經趕緊修法 就差不能溯及既往了所以就等你重選啊 這司馬昭吱心 路人皆知所以還是一句話 到底憑什麼台大可以重選校長?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7 22:28:00
他是kimkim 不是kim 喔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8-05-07 22:37:00
是說是不是還有一個 kimkimkim ?(離題了哎呀)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8-05-07 22:48:00
kimkim跟kim不同人 你以後叫他kim2好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7 23:12:00
https://goo.gl/ZKZH9c 真有興趣請自己閱讀我的意見大致和這篇文章一樣 謝謝
作者: BIGKUKY (回憶...)   2018-05-07 23:47:00
洗腦文有什麼好看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8-05-07 23:47:00
那篇文章總結一句 赤裸裸的國家暴力仍可認為係正確決定直接說國家暴力是正確決定的文章 跟你的意見一樣喔…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8 00:01:00
我也不贊同用程序以外的事由拔管 我認為那不是聘任所需考慮的 但遴選過程確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情事因此就法論法我認為退回重辦合乎正當法律程序的遴選是對的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8-05-08 08:10:00
考試考完了,一句程序有問題考生就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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