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12518166339 (小肥宅)》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5155002-1.aspx
: ※超過一行請縮址※
: 2.新聞來源︰
: 中央社
: 3.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蕭博文台北15日電)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北檢起訴,一審
: 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
: 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全案起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在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柯建
: 銘及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
: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馬英九在102年8月31日,明知調查司法關說案的「100特他61案」
: 並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當時的行政
: 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 此外,馬英九在102年9月4日,教唆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
: 秘密及監察通訊所取得的應保密資料。
: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馬英九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
: 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至於教唆洩密部分則罪證不足,106年8月
: 25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編輯:施燕飛/李亨山)1070515
: 4.附註、心得、想法︰
馬要是聰明的話應該放棄上訴
放棄易科罰金,
直接去坐牢,
這樣一定是核彈級的
學民進黨,塑造政治迫害的形象
為民主坐牢
保證2018泛藍大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