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18-05-27 22:17:27財產來源不明罪,是<<貪污治罪條例>>,
第6-1條,請看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7
公務員犯下列各款所列罪嫌之一,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
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
顯不相當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
、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金
(以下有十款,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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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今天指控一個公務員有財產來源不明,
他就有義務引用綠色的字,
把365天的收入和支出,都攤開給你看嗎?
搞清楚這一條,標紅字的地方有前提,
收入的幅度、和財產增加的幅度,顯不相當。
例如你每年的家庭收入200萬,
可是你在三年後,存款、股票、基金沒變少,
卻多了一棟5000萬的豪宅,而且還不用貸款,
那確實,是所謂的收入與財產增加顯不相當。
如果一個人因為選舉補助而進帳2000萬元,
那在他還沒處理完捐出的各項事情以前,
你指控他財產多1600萬,是在指控三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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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段歡迎轉載,附不附出處都無所謂!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8-05-27 22:20:00太複雜,說你有貪就是有貪
你太小看抹黑的力量了..這麼說好了,如果現在跟你說某食物有毒,你會選擇繼續吃還是選擇暫時不吃,去吃別的..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5-27 22:23:00補助款本來就是收入啊,那有什麼來源不明,補助款還是政府發的~
當食安問題一爆出來,傷害已經造成,廠商不管怎麼澄清都沒用,這就是DPP現在要用的戰法..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5-27 22:24:00政府發補助款再說補助款來源不明XD
是不是真相對要抹黑的完全不是重點,重點只在於能不能引起注意跟討論,至於真相,那是最不重要的東西
補助款還真的就是國家給個人的錢 根本沒啥來源不明特別費和補助款性質不同的 拜託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8-05-27 22:34:00選舉補助款就是國家給被選舉人的錢啊 可以直接入個人帳戶特別費雖然可以運用的彈性很大 但它是公款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8-05-27 22:35:00樓上不知道在激動啥 XD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8-05-27 23:29:00跟你說一氧化二氫有毒 你還不是吃得很開心
作者: baryca520 (baryca520) 2018-05-28 11:17:00
垃圾名嘴最愛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