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我覺得有兩種:
第一種是穩贏的候選人+穩輸的候選人+敵對候選人,
然後政治理念什麼的差不多,類似一個是黨提名,另一個是脫黨。
例如一個國民黨的強棒,一個從國民黨脫黨的弱棒,另一個民進黨的。
這時候選民可能會發生棄保,從弱棒那邊無痛轉換到強棒那邊。
第二種棄保是一個弱的黨提名候選人+強的脫黨參選人+敵對候選人。
例如一個民進黨的弱棒,一個從民進黨脫黨的強棒,另一個國民黨的。
這時候選民會不知道該從民進黨提名人轉到強棒,還是從強棒轉到民進黨提名人。
第二種有兩個著名的例子:
1994年,台北市黃大洲vs趙少康vs陳水扁(棄保失敗)
2000年,總統選舉連戰vs宋楚瑜vs陳水扁(棄保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