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和國憲法》僅部分事項適用;六是中央與台灣特別自治區是「準分權──合作」關係。
: 另外,為體現兩者連結,可考慮讓台灣特別自治政府領導人兼任中國國家副主席職務。
: 不過,這樣的台灣模式仍有許多問題待討論,王英津列舉,未來中央和台灣地區產生衝突
: 時解決機制為何?是否借鑑聯邦主義相關做法,把衝突訴諸第三方?另外,台灣民意如何
阿不就我講很多次了 套邦聯與聯邦架構才能處理
原本是這樣
中國 中國
[中 共] [台灣]
後來被搞成這樣
中 國 ?
[中 共] [台灣]
中共一直想這樣
中 國
[ 中 共 大 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