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判定出來了
: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
: 大群館違規做寄宿宿舍使用
: 不過都發局表示要協助文大跟所有權人保障學生住宿的權利
: 不過到底能怎麼改善?
: 就不做宿舍使用而已吧?
: 這個判定會造成怎樣的亂局
: 有待觀察了
我猜後面的方法 就是要輔導寄宿舍型的學生宿舍 要輔導成 集合住宅的學生宿舍吧
依據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 住宅單位: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
等供家庭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六 集合住宅: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
上之建築物。
七 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八 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之建築物。
所以要把寄宿單位 變成 住宅單位 問題不是在租金 而是在內部使用區域分配
有些房間可能要改裝成廚房XD 然後某些門牌要註銷 大概是這個方向 XDDD
接下來就侯要傷腦筋 到底要不要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