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是主張 侯友宜應該採納柯文哲的建議
或者跟柯文哲好好談一談 看如何解套?
現在我要討論的主題很明確
那就是不管以前怎樣了
到底民國86年~~101年違法不違法?台北市政府認定違法,河不合理?
這些我都不管 現在就是把學生權益放第一位
柯文哲出面做調人 把相關各方利害關係人都找來 目標就是解套
以解套為目標 來進行修法 不合法就修到合法為止
涵攝後違法是不是?那我就修法讓它就地合法
畢竟法理不外乎人情
要兼顧情理法 才能妥適處理
大家贊不贊成『修法解套』?
畢竟柯文哲已經說 這個案子其實就是在合法與違法的邊緣 柯也想要解套
我知道會有一些人反對 但支持的人如果更多 其實也可以考慮
所以
如果柯文哲這樣提議修法解套,大家會支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