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侯友宜要北市府道歉 都發局:現在最重要的是學生權益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7-04 16:47:42
嗯嗯
腦袋果然有差
高下立判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侯友宜要林洲民道歉 都發局:現在最重要是確保學生權益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7-04 14:54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即時報導
針對文大宿舍爭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天下午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說明。圖/本報資
料照
文化大學「大群館」爭議延燒,北市府昨天認定屬於「寄宿住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
範,並發函文大、又昱公司,要求盡速改善;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昨天傍晚提出三點質疑,
就教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並請林向社會道歉。
針對侯辦認為都發局應就該案向社會道歉,北市都發局今天發新聞稿回應,法令引用回歸
專業論述、行政怠惰會再檢討,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討論如何確保學生居住權益;都發局指
出,針對「大群館」違規作為寄宿住宅,已認定完畢,接下來重點就是協助又昱公司、文
大共同討論,希望在暑假期間,讓該案可在合乎情、理、法兼顧下,謀求解決方案,確保
學生居住權益。
都發局指出,昨天記者會已明白回應,建築法與都市計畫法是2種不同法系,2者立法目的
、定義及標準均不同,建管處基於該建物的實際使用態樣,要求使用者文化大學必須作公
安申報,意在確保學生居住安全。
都發局又說,但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均已明白列示允許使用組別、項
目,再加上6月25日至現場勘查、文大6月29日陳述意見回函,因此都發局認定文大以大群
館宿舍名義,專供文大學生使用屬於「寄宿住宅」,違反規定,並坦承2個法系的競合造
成外界的誤解,內部將會檢討改進。
都發局表示,針對文化大學表示大群館應為「教育設施」,教育部先前表示依「專科以上
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其中附表七校舍建築面積之列計方式載明,租用校
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得據以認定教育設施

都發局指出,該規定是依大學法第12條規定,作為審核各大學規劃增設及調整院、系、所
、學程與招生名額的審酌依據,與都市計畫法規範土地使用作合理使用立法目的不同;都
發局強調,文大大群館為校園外的租用建物,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建物予學生使用
,其樣態歸屬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的「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
教育設施。
至於外界解讀文化大學租給學生不可以?又昱公司租給學生就可以?都發局表示,集合住
宅如由建物所有權人(又昱公司)直接出租予學生或他人個別居住使用,其使用類組仍為
集合住宅;但建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文化大學,文化大學再以
使用人身份經營管理學生宿舍,即應以寄宿住宅規定予以規範。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248/3234101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8-07-04 16:52:00
柯粉:新北市有柯文哲外溢效應,用選票教訓蘇貞昌,票投......?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8-07-04 16:53:00
建築法規真得很亂 然後消防又自成一套體系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8-07-04 16:57:00
高下立判
作者: eyeter (諾亞方舟)   2018-07-04 16:58:00
搞清楚,現在北市府是在幫你解決問題!
作者: cg7123456 (潛水王)   2018-07-04 16:59:00
人家都給解套方案了,你自己不接受還要人家道歉是哪招?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8-07-04 17:00:00
擋人財路不用道歉?
作者: cg7123456 (潛水王)   2018-07-04 17:00:00
真的有夠草包
作者: manrock (manrock)   2018-07-04 17:07:00
不然請新北市府相關局處幫忙釋疑看看囉!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7-04 17:22:00
有人都不看內文就急著噓侯XDD都發局都承認2個法系競和造成外界誤解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7-04 17:25:00
侯先退選 都發局再慢慢改進
作者: garo546   2018-07-04 17:33:00
再這樣我新北柯粉都不知道要投誰了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4 17:48:00
直接講就是,如果侯或是侯辦看不出兩法的差異,那就根本是廢民眾沒有專業背景不知也就罷了,一個要選市長的人沒有看懂法率的能力,那就是廢物,不然就是裝做看不懂借題發揮而已一個是針對建築物本身安全的法規,一個是都市計畫法規這本來就侯在裝肖維而已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7-04 17:52:00
候友宜不是又昱公司負責人,也不是文大代表,他在氣什麼?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7-04 17:53:00
北市府有專業的都說自己要檢討了,有人還在打侯 笑死侯在專業會比建管處跟都發局專業? 有腦子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7-04 17:57:00
都發局林州民也只講了前市府跟文大有問題,為什麼候友宜要生氣罵都發局?候友宜是以 文大宿舍實際負責人 的身份在罵都發局嗎?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4 18:09:00
喔喔,侯連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看的出差異的東西都看不懂,這種咖都挺的下去的人敢講腦子?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7-04 18:09:00
包租公終於自己跳出來,有沒有這麼傻的?害k粉的切割全部破功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7-04 18:10:00
因為建管跟都計都是都市發展局發的文 不爽很正常你後函打臉前函 但都是你都發局的函啊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07-04 18:16:00
不爽很正常啊,要求道歉我也可以理解啊,但是講什麼以前合法選舉就不合法就是混淆視聽啊,合法的是什麼不合法的是什麼難道他們分不出來?分不出就是廢,分的出就是借題發揮啊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7-04 18:17:00
公文跟候友宜有關嗎?沒有阿,他在氣什麼,他是文大校長還是又昱負責人?你們已默認候友宜是實際的包租公喔?不是說娘家財產,他什麼都不知道嗎?哈哈哈哈哈
作者: leon771170 (許肥)   2018-07-04 18:22:00
打都發局的行政怠惰
作者: mingshing27 (好運降臨)   2018-07-04 21:18:00
https://youtu.be/-V-b7oVXpfg吵那麼多做什麼,看看13:00-22:00誰才是要負最大責任
作者: leaveleft (離)   2018-07-04 21:21:00
87,內文是說,都發局要向社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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