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p給文大案的解套

作者: ebey30918 (Horo)   2018-07-04 23:12:40
各位前輩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柯p所說的,從文大轉給又昱公司直接承租,是因為
透過「文化大學」只能租給學生,會認定為「學生宿舍」
但是「又昱公司」出租給學生,視為「集合住宅」
請問理解有錯嗎?謝謝。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8-07-04 23:22:00
解約最大 / 其實應該只有解約一途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7-04 23:49:00
你的理解沒錯, 但是魔鬼在細節, 誰認定其為集合住宅?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8-07-05 00:23:00
認定是都發局的事,當然不會就地合法,所有的執照都要重新申請,才會給兩個月時間讓又昱公司改善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7-05 00:38:00
兩個月做的完嗎? 有哪些項目要做? 認定標準為何?
作者: donnylee (制服OL控)   2018-07-05 00:43:00
還有得搞,朝令夕改這件事,私校不一定要買你北市的單
作者: liocorno (小肥閔)   2018-07-05 01:20:00
文化大學再成立一家公司ex:大群公司 當二房東就沒問題
作者: qq68 (qq)   2018-07-05 02:01:00
私校只想快事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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