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ei888 (^^)》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_k_Ph-UO2g
: 經建會前主委尹啟銘昨天在個人部落格上開砲,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擔任行政院 長時,通
: 過追加448億元核四預算;如今蘇貞昌要求「停建核四」前,應該把這筆錢賠出來。
: 尹啟銘昨天受訪時表示,2006年民進黨執政時,蘇貞昌擔任行政院 長,既延長核四工期
: ,又修正投資預算,追加近448億元,「蘇主席現在有何立場,要求停建核四、核四追加
: 預算案不應該通過?」
: 尹啟銘還說,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擔任行政院 副院長任內,也曾赴台電要求核四「如質
: (品質)、如期」完成;現在換了位子,就換想法。
: 他說,民進黨執政時,於民國91年將「非核家園」的目標列入環境基本法第廿三條:「政
: 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但直到97年民進黨政府下台,超過五年的時間
: ,都沒有提出減核計畫。
: 他指出,民進黨要求停建核四前,應該拿出可行的替代計畫,分析未來停建後用電的供給
: 與需求、電價、二氧化碳減量;但民進黨只有「非核家園」的模糊概念,根本沒有具體論
: 述,豈不是「讓老百姓矇著眼睛走到懸崖?
: 心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馬英九大概要賠3000多億吧!
回顧一下歷史。
立法院國民黨佔優勢,
不得不低頭,
尊重立法院決定。
現在既然國民黨的馬總統也封存了,
立法院優勢民進黨,
自然不重啟核四。
再說,
最早就國民黨提出要蓋,
由國民黨封存不商轉,
然後由民進黨當壞人,
再適合不過了。
記得年底和2020要選國民黨喔,
核四會再玩一次復工花錢再封存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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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立法院預算委員會通過解凍核四預算案,龍門電廠開始後續規劃興建,1994年5月
22日貢寮鄉自行舉行核四公投,開票結果不同意興建者占96%以上。1995年、1996年立法院
分別通過核四預算1126億餘元。1998年5月24日,立法院通過「立刻廢止所有核能電廠之興
建計畫,刻正進行之建廠工程應即停工善後,並停止動支任何相關預算且繳回國庫」之決
議。行政院隨即於6月12日提出覆議案。10月18日,在民進黨及新黨黨團缺席下,覆議案獲
得通過。
1999年3月17日,核四廠正式動工。
停工與復工 編輯
2000年政黨輪替,由長期支持反核運動的民進黨執政,5月20日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指示「
核四再評估」,經濟部長林信義召開「核四再評估會議」,暫緩核四工程各項採購與工程
招標[5][6][7],行政院長唐飛因主張續建核四,與總統陳水扁立場不同,2000年10月16日
以健康不佳為由請辭獲准。[8],行政院長由張俊雄繼任。
總統陳水扁為了尋求立法院多數泛藍政黨的支持,在10月分別會晤了親民黨主席宋楚瑜[9
]、新黨全委會召集人郝龍斌[10]、以及國民黨主席連戰[11],然而在和連戰會談結束後半
小時,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將不繼續執行由立法院通過的核四興建預算案,此舉引起軒然
大波,在野的泛藍立法委員認為陳水扁對在野黨失信,提案罷免總統,並提案通過移請監
察院彈劾行政院[12],行政院也在後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13],期望解決核四停工的
爭議。
2001年1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520號解釋文[14],解釋文說明:「核四停建屬
於國家重要政策的變更,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立法院亦有聽取的義務。
立法院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應視決議的內容,由各有關機關協商解決方案,或根據憲法
機制選擇適當途徑解決僵局。」大法官認為行政院未事先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而片面宣布停
建核四,立法院未參與重要決策,與憲法規定不符。大法官解釋文公布後,同年1月30日立
法院召開臨時會,聽取行政院長張俊雄報告,31日立法院作成核四立即復工的決議,但行
政院對此項立法院決議並不接受。但在釋字第520號解釋文以及鉅額違約金(約數百億,不
包含後續電價調漲的部份[15])的雙重壓力下,行政院與立法院多次協商,最後在2月13日
由行政院張俊雄院長與立法院王金平院長簽署協議書,達成核四復工協議,立法院同時收
回總統罷免案。
2001年2月14日,行政院正式宣布第四核能發電廠工程復工。
台電在吸收了部分停工的損失後[16],繼續進行龍門電廠興建工程,然根據台電事後內部
資料估算,損失指出,核四停建總損失金額高達1350億元,若再加計工程費追加848億元,
合計約2200億元[17]。後續又因復工需要重新招標、原物料大漲等因素下,多次追加預算
以及延後完工時間:
2002年6月行政院同意延後商轉2年。
2005年12月23日原能會同意建廠執照延後到2010年12月31日(第一次申請延展)[18]。
2006年3月9日,經濟部呈交行政院文件指出核四追加預算規模約543億餘元,包括13項細目
:美元匯率因素為187億餘元、漲價準備金156億餘元、復工修約137億餘元、利息減少87億
餘元、保警費增加25億餘元、委託調查研究費21億餘元、增購土地14億餘元、漁業權補償
及公益捐助13億餘元等。核四工程自1982年至2005年,已獲立法院通過預算數為1436億元
,核四工程至今年1月已執行1404億餘元,契約應付365億元、即將決標69億元,合計1838
億元,目前總額僅剩50億元可繼續辦理發包工程,預估僅能執行至今年5月底止。台電公司
在1月10日依行政院經建會審查意見,並納入工期展延三年的影響因素,預估增加金額為5
43億元,投資總額增加為2431億餘元。核四工程至今年1月底止,累計實際進度為64.30%,
較預定進度89.48%,落後25.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