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銘言:
: 文林苑王家 跟 張藥房 他們的房屋並不是違章建築阿 使用沒有違法的問題
: 但社子島的問題 卻是有一堆違法違章建築的問題
: 在討論居住正義前 不就是要先討論財產合法性
: 那ok 我建議先把社子島的違章建築全部拆除完畢以後 看能剩下多少合法建築
: 我們再來討論 居住正義 保障合法私人不動產的問題 跟 要不要區段徵收的問題
: 你在禁建區蓋違章建築 還要給你拆遷補償費 已經很扯了
: 還可以有佔地為王的心理 覺得你要滿足我的要求 再來談要不要搬
: 台灣人就是守法觀念很差 所以一堆的頂樓加蓋 跟 二次施工的違章建築
你確定文林苑王家和張藥房沒有違章建築的問題嗎?你有做到自己所說的「在討論
居住正義前 不就是要先討論財產合法性」嗎?
http://blog.udn.com/marvinfann/6298834
說句實在話,王家老宅兩層樓建築已超過40年的屋齡,而建築本體因無建築線
而不能改建,三樓及陽台也是即報即拆的違章建築,沒有出入道路也沒有停車
位。
王家老宅遇到的問題,和洲美、社子島是一樣的,不能改建,一改建就會變成你口
中違章建築。只是社子島和洲美的限建令大概還早了10~20年,所以改建成違建的部
分就比王家老宅更嚴重。
https://img.appledaily.com.tw/images/twapple/640pix/20130819/LN02/LN02_003.jpg
而這是張藥房的照片,你也可以看到最上面有個加蓋的樓層。
是的,台灣人的法治觀念一直很有問題,而這個問題其實就表現在法律的要求都是
針對別人,而不需要把同樣的標準用到自己身上。就像侯的大群館案也發生了一回:
有人就是一邊吵著大群館不符分區使用不能讓學生居住,一邊又提案說要把學生安置
到同樣還是不符分區使用的劍潭中心。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7-09 07:10:00你在偷換觀念,張藥房是有土地的,即使去了違建還是有房子。而且違建就是違建,不會因為沒拆就會是合法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7-09 07:12:00一知半解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7-09 07:15:00一樓,張家有土地?政府沒有徵收嗎?有嘛!合法嗎?合法嘛,為什麼出問題?愛錢嘛!
怎麼會有人想帶風向說張家為了錢...而且其實可以繞過張家的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7-09 07:41:00如果苗栗市府的園區是為苗栗好,張家抗議不會有人支持。重點是張家可以不被拆。社子島不拆行嗎?社子島都更不做行嗎?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8-07-09 07:53:00張家說不願被徵收,可以繞過去的,愛錢愛到自殺,有錢真沒命話啊,給你錢教你去死,不知道有人願意嗎?我是不願意啦
作者:
Konev (Order of Victory)
2018-07-09 07:59:00經過了那麼多年還是沒人搞得清楚王家跟張家的問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07-09 08:07:00王家是土地被強迫參加私人都更 張家是被無理強制徵收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8-07-09 08:25:00無理徵收?在這次都市計劃,仁愛路拓寬成12米,沿線其他39戶居民配合拓寬,房屋建築退縮90公分。對於位於路口的張藥房而言,依照建築法規,公義路及仁愛路道路寬度分別為24公尺及12公尺,路口截角須退讓五公尺,張藥房6坪土地面臨被徵收的命運。[145][106][146]張森文先生因為精神壓力在台北新光醫院精神病房住了2星期。出院回到大埔後,9月18日,張森文先生上午失蹤,下午被人發現死於家附近排水溝,檢方疑為自殺張藥房不想被徵收就是「無理徵收」?失去土地和賴以為生的藥房,補償選項:1.縣政府提供依照成本價讓售一塊30坪土地(成本價每坪約6~7萬,2013年市價每坪15萬)。2.領補償金1百多萬。(自行拆除增加50%補償,補償金為150萬)政府也給了補償措施,這叫「無理徵收」?我還沒看過開藥房的開到沒錢的,有人可以舉個例子?
強迫參加? 王家是袋地不劃進去未來就不能改建變畸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