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蔣議員咬人事件->民進黨版的洪仲丘事

作者: mb2012 (麥麥)   2018-07-20 07:05:35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如果連守法都做不到,
就可以用可憐來合法化一切嗎?
如果問政以來,沒有其他議員聲援,
是不是該自己看看有什麼做不好的?
再來,一堆被拆的都是同意戶
又不是拆羅騰園,
酸民在亢奮什麼,
議員雖然只是地方民代,
但也是需要深化台灣價值。
作者: laidarshin (阿廖雷)   2018-07-20 07:11:00
來來來!是有誰説議員咬人無罪的?是你喔?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07-20 07:22:00
說得很對,有台灣價值即便酒駕撞死人都能被原諒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8-07-20 07:36:00
這叫公民不服從 當獨裁成為事實 革命就成為義務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8-07-20 07:46:00
說個笑話 最守法的政黨 dpp
作者: SCID   2018-07-20 07:59:00
不同意馬上拆, 同意兩周後拆 --> 這哪門子的"同意"戶?
作者: cucusow ((/‵Д′)/~ ╧╧)   2018-07-20 07:59:00
那些議員會幫她忙才怪XD 有黨證嗎?有背景嗎?她這種人我相信連來台北盟友都沒幾個,不過看你最後一句希望是反串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8-07-20 08:21:00
你的台灣價值標準令人反胃
作者: leoking (leoking)   2018-07-20 08:52:00
資進黨比垃圾還不如
作者: ericpan6868   2018-07-20 11:50:00
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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