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wibee (奇異蜜蜂)》之銘言:
: 柯文哲剛剛接受訪問說
: 青創空間人人自危 不肯租給柯文哲
: 已經找了兩天都找不到地方
就如同
1. 當初拆忠孝引道被幹醮用外勞省錢
2. 市府自己聘用人員都一堆薪水不到三萬元的
類似的概念啊,
不願意花錢嘛!
摳門啊。
講得好像青創空間都違法使用哩!
那發現了,有去執法有取締嗎?
還是要等所謂“不需要”的代議士來幫你檢舉?
人家不監督的話,柯文哲會不會繼續用行動支持違法業者?
再說,
違法使用,
該執法取締的好像是北市府吧?
還是說,
把法條拿出來亂批評一下就解套了?
都法律不合時宜的錯?
靠北,
文大宿舍玩假的?
宜蘭農舍不就不要取締禁止?
大巨蛋幹嘛要遵守法規?逃生通道比法規少,為什麼法規不改ㄧ改?
建商不要守法,房子的公設比就不用到30幾%了啊......
實習了快四年,還沒發現自己是執政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