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鄭文燦打通永順街99巷的新聞,
表示小工程大效益。
就有人酸說,鄭文燦就是會做這種事情,
開工一次,通車一次怎樣又怎樣。
但我想說的是,市長,就是做這種小事情的。
舉浮洲合宜住宅為例,都完工交屋了,樂群路還是沒通車。
這條樂群路可是政府答應要打通的路耶。
一樣沒通車。
當年合宜住宅文宣上面說,走路幾分鐘到亞東捷運站。
現在咧,走的路是不是被鐵柵欄圍起來了。
市政府,講講話啊。是不是咩。
朱立倫,一個新北市市長,只要像桃園市長一下,紮紮實實的把小事做好。
把答應合宜住宅的樂群路打通。
給居民一條走路可以到亞東醫院捷運站的路。
走路可以到就好,不要求是車道喔。
就這點小事,我就很感謝您了。
這種小事,就是市民希望市長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