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檢察官濫權?你們一定要習慣!

作者: a3653658 (李敖)   2018-07-28 13:52:58
檢察官濫權?你們一定要習慣!
前言:
請原諒 我再度忍不住要來造"口業"了!
套句布袋戲的詩號: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我造口業是要痛罵他們造罪孽啊!
我這是"以業止孽"啊!
我這是"以身飼法"哪!(去文言文的不學無術的綠色小屁孩請注意:飼=飼養=餵養! 你們不學好 只好由我這華人第一文青的文學大師來教教你們 啥叫中文之美!)
"以身飼法"是"以身試法"的升級版!
用我這人體實驗來抗議體制亂套了!
所以才說我這是"以身飼法"~~~
本人連續兩度餵養過檢察官與法官!
還好檢察官雖是綠賊 法官不是綠狗
不然我縱是八字夠硬 即便我是華人第一辯士
也難防被瘋狗咬傷!
本文開始:
檢察官帶領著"哼哈二將"濫權入侵幼兒園對稚齡小孩"私設刑堂"!
你們真的要習慣!
咱這鬼政府 濫權還少嗎? 恐嚇百姓還少嗎? 打家劫舍還少嗎? 殺人放火還少嗎? 違法亂政還少嗎? ...
你們真的要習慣!
這只不過是上行下效中 千萬個案例之一而已!
媒體說是王朝馬漢?
我說是哼哈二將!
幹!
媒體捧高了為虎作倀的狗屎警察!
他們像不像是黑道兄弟來尋仇的?
不是像 是根本就是!
所以別再以為濫權有啥好大驚小怪的了!
真的!
你們真的要習慣!
日前南鐵東移不就一名老婦上吊自殺了?
為何?
因為房子被拆 但卻不算拆遷戶 拿不到應有的補償金哪!
咱這個殘暴政府到處都在殺人啊!(包括賴神主政台南時 登革熱死了百餘人 他也冷血漠然 照樣做他的狗官!)
案例俯拾皆是 天天都有!
你還懷疑?
幹!
我寫了無數篇政論文
你跟下面這案例中的綠色檢察官一樣 都瞎了狗眼嗎?
https://tw.news.yahoo.com/蔡丁貴燒國旗-撞員警-全不起訴-215011436.html
自由台灣黨黨主席蔡丁貴去年228在自由廣場焚燒國旗、衝撞滅火員警,轉移到228公園時,再攻擊撞倒員警,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汙辱國旗、公共危險等罪送辦?
別緊張!
除了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和總統府以外
各個大大小小的機關行號通通都是民進黨開的了!
當然包括地檢署和法院!
其中北檢表現最是忠貞最為忠誠最最聽話!
獲頒綠色好狗狗最佳地檢署勳章!
日前三中案起訴馬英九我也寫過了
北檢就像條失心瘋的瘋狗一樣
起訴書判決書本都當客觀公正描述事實與證據
忠心的小檢檢他偏不!
卯起來情緒性發言 以示忠誠!
什麼"天龍八步"這類小說編劇的字眼都能出現!
我還凌波微步咧
金庸要是知道小檢檢把他的小說抹黑了
不跳腳才怪!
這好狗狗一咬完小馬
這不?
北檢周士榆馬上破例升官囉!
綠色主子:快!咬他! 乖!咬得好! GOOD DOG...
於是乎~~~就馬上給乖狗狗糖吃了!
回到上面蔡丁貴這新聞:
1.北檢認為蔡焚燒的國旗難以認定是法律規定的國旗 所以汙辱國旗不起訴
檢察官就是瞎了狗眼怎樣?忠心才是升官大道也是大盜!(殘殺人民 暴虐百姓 獲得巨大政治利益者 與大盜何異?)
我說過很多次了:睜眼說瞎話是上位者的權利!
綠檢說他不是國旗 他就不是國旗!
有圖也未必是真相
因為這檢察官的眼睛有業障!
2.員警穿著便衣 所以妨害公務不起訴
也就是說以後便衣 那都不叫員警 管你有沒有出示證件有沒有說你是警察 沒穿制服誰鳥你!
喔 對了 國安局護衛隊也一大堆便衣的!
請注意:凡便衣者均無公權力!(按這北檢的解釋)
這讓我想到日前一則新聞
海巡署基層無暇著裝 急著先救人
被狗官以值勤時服裝不整處罰!
這基層又不在勤務上 只是勤餘遇此事
難道真的要穿著制服才能執行公權力 才能去救人嗎?
就當作這基層只是個路人不行嗎?
路人不可以救人嗎?
這狗官腦袋被狗屎塞滿了!滿腦子都是糨糊!
管你溺斃 等老子先著裝好再說?
看吧~~~狗官無數!
3.因沒有延燒 所以不構成公共危險?
依此狗屎北檢的認定
所以我也可延伸解釋為
酒駕只要不肇事 就不是公共危險!
放火燒房子只要放火失敗或被撲滅或沒延燒 就不算是公共危險!
該死的檢察官 我操你媽的! 幹!
想升官想瘋了!
無恥!
更正:是不知羞恥為何物的一條賤狗!
4.至於煽惑他人犯罪就甭提了!
這當然也是不起訴 很好凹的啦!
光以上三點檢察官為小蔡的脫罪解釋 我就已經吐血了!
至於蔡丁貴辯稱他的公民教育運動,就是政治理念的表達等語。
看吧
當初太陽花
綠色法官造法
定義出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如今後患無窮!
大家拼命引用!
但是請注意:
"公民不服從運動"這免罪令 只限綠色才有!
蛤?你沒有綠卡?那你就該乖乖服從!
你說你只是陳抗 你連立院政院都沒衝進去!
照樣抓起來 以襲警罪嚴辦!(這小英小賴說的!)
幹!
逆綠必亡 順綠才昌
綠色才有豁免權!
這就是他們的台灣價值!
懂嗎?
你跟我一樣氣到牙齒都斷了?
超想砍人的對吧?
請速申辦"綠卡"
只要擁有綠卡
就算妳殺人放火也是有豁免權的!
這種超規格的禮遇 可是接近總統的待遇囉!(總統有刑事豁免權 綠狗也是有犯罪免責權滴!)
後記:
讀完本文
相信你全身都髒透了吧?
因為被綠色政客給"玷汙"了!
請到本人開設的"心靈養生館"洗滌一下身心
完全免費!
"心靈養生館" 全新開幕!
https://www.facebook.com/frkuo/posts/1721750821253409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8-07-28 13:54:00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8-07-28 13:55:00
上行下效
作者: mayjan   2018-07-28 14:00:00
蔡英文的司法改革 兩年了 還會有這種檢察官搞這種事可見 蔡英文好像像是在騙人 是不是需要民眾再去總統府幾萬人抗議一下 才會動啊 好像牛一樣耶馬英九當時的洪仲丘 一開始也只是小事 別忘了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07-28 14:02:00
什麼鬼,我突然感覺我中文不好了
作者: mayjan   2018-07-28 14:02:00
別輕忽這件事啊 已經給妳做兩年了 有這種離譜的司法敗類
作者: Z727808260 (打代跑)   2018-07-28 14:03:00
魚肉鄉民的垃圾
作者: mayjan   2018-07-28 14:03:00
我就在想了 邱太三到底做了2年做了什麼鬼改革啊妳到底心理是不是有問題啊 很奇怪耶司法改革 是我們國家的根本 這件事 妳在那邊玩假的用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 什麼關說太太啦 什麼鬼學者
作者: tsgd   2018-07-28 14:06:00
蔡英文的風格就這樣 放著別人去吵架 然後做裁示就是一定要聽她的 聽不懂 就投到聽懂為止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07-28 14:10:00
你質疑濫權去檢舉或投新聞就是了,扯一堆有的沒有的很難看懂你的邏輯,就事論事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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