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次Tomorrowland 柯文哲處理的真的不好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8-07-30 23:57:05
well 道歉是一回事
在那之前 柯今天的回應竟然是
"沒辦法 現在法律是這樣" 以及 "該罰就罰, 如果法律沒改"
這個言下之意 聽起來像是說環保局噪音開罰標準
是個該改掉的法律 也許就像大群館違反土地分區一樣是個令人困擾的規定
這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 還是說有人有其他的解讀?
※ 引述《theHum (選擇題哼哼)》之銘言:
: 乳題
: 之前我就在這個板提過
: 柯一定會因為這件事情受到許多批評
: https://i.imgur.com/QyZL3FT.jpg
: 結果現在政論節目都在討論這件事
: 重點是柯還沒有因為此事而向真正受影響的人道歉
: 我知道柯一開始的用意是為了推廣台灣,有些人還說會帶來額外的經濟利益
: 但任何利益只要凌駕在他人的權益之上,根本就不該被合理化
: 之前的電音派對頂多到10點,也是法定的噪音管制時間,在這之前覺得吵到人也只能摸摸
: 鼻子
: 可是這次是辦到凌晨四點,超過一定分貝就是違法,柯身為北市市長應該知道的
: 而且現在只要展露任何負面新聞,經過媒體名嘴的炒作後一定更危險
: 結果今天柯受訪時只有說
: 啊那也沒辦法,只能罰錢了
: 這種消息在某些層面來說很傷啊
: 那些老一輩的會怎麼想?
: 呱吉也認為柯市長該為此事道歉
: https://youtu.be/-JeneiYzyJI
: 只能說柯文哲經過這次,雖然可能會多吸引一些年輕人的票,但老人票又要流失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07-30 23:58:00
這也太超譯
作者: macassans (Rel4x)   2018-07-30 23:58:00
沒啊 就依法開罰 但下次有機會還是會辦 給你罰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8-07-30 23:59:00
反柯應該要攻,知法犯法,之前不知犯法就算了現在是知法,還犯法,市長帶頭違法..
作者: katanakiller (管他去死)   2018-07-30 23:59:00
應該是這活動就是會有噪音但還是要辦 該罰就罰
作者: tiros (tiros)   2018-07-30 23:59:00
他都能說現在不需要議會這種話了,而且居然還不會被電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0 23:59:00
就跟違停除了罰錢還能怎樣,人家有錢啊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7-30 23:59:00
你的腦補能力很優越
作者: royroy666 (老鼠)   2018-07-30 23:59:00
下次如果要辦就會慎選地點了拉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18-07-31 00:00:00
這活動要辦到隔夜本來就要罰錢了 有不罰的可能性嗎?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7-31 00:00:00
他是說這種一次性的活動可以檢討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00:00
總不能一直違停,你就把車主殺了吧,就依法行政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01:00
小巨蛋都不能跳了,除非停辦,不然無解吧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05:00
我是覺得柯現在聲勢高 感覺他都不care這些 完全不演了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05:00
沒錯啊,不然就停辦,放棄台灣能見度啊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06:00
以前做錯了還會道歉 聲勢高他就不會道歉了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07:00
只提噪音 不提國際能見度,那世大運 台中青運也都別辦了 浪費錢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07:00
有另外一種解讀是環保局規定太鬆罰則太輕 試想如果是罰一千萬 那就不會有活動會去挑戰罰則了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08:00
還是你有更好的第三方案?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08:00
以前聲勢低的時候柯會收斂爭取支持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09:00
那就立委修法啊,超過85分貝 開罰1000萬,讚唷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09:00
台灣許多法律都有這樣的問題 譬如食安也是罰則太輕
作者: dwangel7   2018-07-31 00:09:00
第四級噪音管制區好像就是最寬的了吧?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18-07-31 00:09:00
要道歉也是主辦方道歉吧? 柯文哲道歉不覺得很奇怪嗎?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10:00
而以市府的角度來看 恐怕也沒有法律基礎去禁止這類活動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11:00
提出更好方案,才能說柯p錯吧,提不出來算錯嗎?沒錯要道什麼歉?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11:00
因為台灣並沒有宵禁 只有罰款很輕微的噪音管制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7-31 00:12:00
到底在那裡說什麼?為什麼可以無限上綱說柯自恃高聲望所以不甩?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14:00
第四類已經是最寬鬆的了唯一比他寬鬆的只有營建類柯粉豪可怕~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14:00
任何事都是一體兩面啊,只看壞的一面,然後狂罵,又提不出解決案,就是現在台灣政治的問題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07-31 00:15:00
解決方法就只有不要辦,所以無解,吵那麼多都是浪費時間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16:00
先評估台北是否有夠大的空間可以辦阿~如果你是希望國旗曝光 那台灣任何一個縣市都可以不用刻意挑在台北市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7-31 00:17:00
麻煩您說清楚那一句柯市長聲望高就不甩不道歉哪來的根據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8-07-31 00:20:00
樓上是要點名誰呢? 我並沒有說喔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07-31 00:21:00
我沒有說你喔。麻煩看推文不就知道是誰了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22:00
我沒有只看好的一面啊,壞的部分就是部分人會有噪音問題,但除了停辦,有其他解嗎?如果沒有,那就只能承擔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07-31 00:23:00
電音趴不是讓世界看見台灣的必要條件沒錯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23:00
google了三頁 都是為兩岸一家親道歉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8-07-31 00:23:00
不過柯本人雖然沒說聲望高不用道歉, 上一篇推文倒是
作者: asynchronous (同步)   2018-07-31 00:24:00
有像 "年輕票太多沒差" 的說法, 也不知是柯粉還柯黑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26:00
不過柯粉不是說柯是會認錯的人?這點小事道歉應該沒甚麼吧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26:00
如果道歉了,下次還是會辦,那我認為是沒必要,不然要說說不完
作者: RainCoffee (無情苦果)   2018-07-31 00:27:00
作者: leon771170 (許肥)   2018-07-31 00:27:00
柯黑去甲賽辣 叫你們辦到早上七點的肥菊出來吠一吠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07-31 00:27:00
這樣的話....乾脆台北跨年活動也取消吧
作者: EO45566 (機機掰掰)   2018-07-31 00:28:00
ororzzz 你google的關鍵字是選丁守中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07-31 00:29:00
這樣也不錯 畢竟就算不參加 每次附近人都多到擠死人
作者: protoss97 (wei)   2018-07-31 00:29:00
路邊停車收費要不要道歉?都更不同意戶?花博用我的稅金辦,但我沒去過,要不要道歉?金援外交我覺得浪費錢,也該向我道歉啊
作者: EO45566 (機機掰掰)   2018-07-31 00:30:00
我用柯文哲 台北電音 Tomorrowland 3頁內絕對有
作者: ororzzz (億載金城武)   2018-07-31 00:31:00
我只用柯文哲 道歉阿= =牛頭不對馬嘴???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32:00
"沒辦法 現在法律是這樣" ->噪音防制只有罰金沒有禁止有些國家是有明文規定賦予警察權力沒收製造噪音設備的台灣就是只能罰罰不痛不癢的金額
作者: eighties (oldman)   2018-07-31 00:33:00
回到核心價值論。可以說,柯認為這個活動值得交換交換可預見的抨擊、掉票、噪音、以及擾民風險等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35:00
如果要強力管制這類活動 應該立法賦予警察中止活動權力
作者: eighties (oldman)   2018-07-31 00:35:00
至於他想靠這個活動換到什麼樣的價值,請自己想像吧反正柯粉柯黑想法如楚河漢界,誰也不服誰,不必浪費口水
作者: ccfux (ccfux)   2018-07-31 00:36:00
或者明文規定政府機關禁止出借場地或贊助此類型活動
作者: yengr (Tio2)   2018-07-31 00:39:00
噪音是一回事,但好奇為什麼可以讓主辦單位辦到淩晨,有特許嗎?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07-31 00:42:00
呱吉今天也有提看法,日本的作法是會在活動前發住戶告知單
作者: yengr (Tio2)   2018-07-31 00:52:00
如果超過10點就不能辦有噪音的活動,跨年怎麼喬的?有人檢舉就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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