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段宜康爆料不實 判賠100萬元並道歉定讞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08-10 11:40:04
1.新聞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10001676-260402
2.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3.新聞內容︰
吞曲棍球!段宜康爆料不實 判賠100萬元並道歉定讞
2018年08月10日 11:01 中時 林偉信
立委段宜康4年前幫魏明谷競選彰化縣長時,誣指魏的對手、前立委林滄敏在擔任曲棍球
協會理事長期間詐領補助款,還說如果爆料不實,要吞3顆曲棍球。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
決,認為段、魏根本沒有查證,嚴重損害林的名譽,判2人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定讞。
段為協助魏明谷參選縣長,2014年11月12日,在立院開記者會,指控林滄敏擔任曲棍球協
會理事長期間,以假單據詐領補助款,段也在臉書發文,指林向體育署詐領540萬元,還
貼上由魏明谷製作的短片供人點閱,並發文指司法單位正在調查。
林滄敏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認為段的爆料未盡查證義務,
魏也沒有查證,直接引用段的爆料新聞稿和新聞報導製作短片,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30萬
元並登報道歉。
高院審理後認為,林被控詐領補助款,經彰檢查無不法簽結,可見「林滄敏詐領補助款」
的言論並非真實,但段宜康只詢問教育部協會的經費情形,就在立院開記者會指控,魏未
查證就引用段的記者會新聞稿,2人都沒有合理查證。
高院認定,段的言論及魏製作的廣告、短片,使林名譽受到貶損,考量這些言論至今仍刊
登在段的臉書粉絲頁上,且經媒體大篇幅報導,造成林的名譽嚴重受損,判決段、魏須連
帶賠償100萬元、登報道歉,段須刪除臉書上的不實言論,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4.附註、心得、想法︰
定讞了。這真是大快人心的消息。 法院判決段、魏須連帶賠償100萬元、
登報道歉,段須刪除臉書上的不實言論。 真是太高興了。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7-08-10 11:40:00
台灣價值
作者: DrizztMon   2018-08-10 11:41:00
所以我說那個曲棍球呢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8-08-10 11:41:00
這可以嗆他一輩子了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08-10 11:41:00
沒有判吞球真可惜
作者: FK56 (幹56)   2018-08-10 11:42:00
作者: samuraiboy (samuraiboy)   2018-08-10 11:42:00
曲棍球
作者: Hazelburn (廉價酒)   2018-08-10 11:42:00
沒差啦,目的達到了
作者: louiswu (louis)   2018-08-10 11:42:00
講濠洨話也是拖了四年,100萬換縣長大位根本賺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8-10 11:45:00
一百萬 一個巷子的工程就不知道 回多少了
作者: cblade (cblade)   2018-08-10 11:46:00
新毒瘤
作者: kkkyyy (風)   2018-08-10 11:49:00
這種咖小不意外!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8-08-10 11:55:00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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