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a41260 ()》之銘言:
: 你講的是"理想狀態"的民主體制,但現實的情況很複雜。
: 你說民主不能簡化成只有選舉制度,他還包含很多價值觀,比如人權、新聞自由、憲政
法
: 。
: 說得沒有錯,因為很多國家只有選舉制度這層皮,但骨子裡是專制,比如說俄國、緬甸
、
: 加坡、1992年以前的台灣。
: 我們檢驗這些國家是否民主,不是只看有沒有選舉的這層皮,還要看他有沒有那種內涵
。
: 問題來了,如果今天有國家擁有那種內涵,卻沒有民主這層皮,那它符不符合你的價值
觀
: 也就是說,假設有個國家擁有人權、新聞自由、憲政法治等等理想價值觀,獨獨卻沒有
"?
: 主選舉",他的領導人可能是國王,他的官員可能是通過科考而非選舉出來。
: 有人可能會說選舉權是人權一種,在此我們先用社會契約的概念,假設人們選擇讓渡選
舉
: 一部分權利,為了獲得更好的生活。
: 這種沒有選舉投票的國家,卻有著你所說的一切價值觀,依法行政、程序正義、權利保
障
: 人身自由、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媒體自由、監督制衡等一應不缺。
: 這樣的國家符不符合你的價值觀?
這類問題其實很複雜
民主的表面形式當然就是投票
但民主的內在本質卻是
決策是由多數人的共識還是少數人的決策
其實說到民主就要提到古中國的科舉
古中國雖然是帝制
但是皇帝以外卻具備大多數民主的
社會的要素
唐朝之後的縣令(市長兼法官) 不是世襲而是科舉
是一套當代來說非常公正的統治者選擇機制
古代的訟師 "秀才舉人" 是民間的民意代表者
可以跟縣令平起平坐 並且牽制縣令的決策
甚至 當縣令太扯時 還可以向上舉發 直接拔掉底層縣令
反觀現在民主選舉社會 卻連一個恐龍法官都拔不掉
台灣法官不用聽取任何專業(否決專業報告書) 不受任何約束
法官就是神 法官我最大
台灣法官的存在 才是真正的專制
到了明朝時
中國的政體民主達到了最高峰
唐朝時 朝臣只不過是能嘴巴上罵罵皇帝而已
明朝時 朝臣的權力是可以直接實際杯葛皇上的決策
著名的萬曆怠政就是因為國體之爭 皇上違反規矩遭朝臣抵制
結果皇上面對朝臣只能用家裡蹲來報復 完全耐他們何
民主的價值 在於決策是否由多數人共識
且這個代理決策者是否是由一個開放的方式產生
古代的官員是由科舉產生 與現代不同
這不是個特別吃背景家世的方法
而現代的選舉 說穿了就是背景與錢的累積
而這就是家世的壟斷
如果無法建立一套貧民也能參選的機制
說真的選舉連古代的科舉都還不如
附帶一提
已知至少在明朝的時候 就已經有強制帶罰則的義務教育
民主是非常吃社會文明的制度
文化性越自私的社會文明越難以套用民主
因為民主是一種討價還價 而不是贏者全拿
自私的人只想全拿 寬容的人才能放手
東南亞 中南美那種缺乏社會文明的國家
只有掠奪沒有分享的概念 民主到了那種國家 只會變成軍閥割據
古中國早年也是有非常優良的民主分享的精神
但是法西斯來了之後 透過劣生學的反篩選 只保留下自私的人民
其他優秀人種都已經被串鐵絲海拋了
導致現在的民主精神反而還不如過去
而中國更是透過文革 把所有文明價值毀滅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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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號稱民主崛起的女權與覺青 反而是最沒有民主的一群人
前面說過了 民主是討價還價
但是女權與覺青的主張永遠都是贏者全拿
只想通過自己的主張 而忽視別人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