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偷車牌到處犯案 害無辜男被關半年
監察委員高涌誠今舉行記者會指出,他日前因士林地院一起刑事補償案件關切許姓男子涉
嫌「騙路人手機、騎機車逃逸」案件,調查後發現警檢偵查程序有瑕疵,許姓男子確實有
冤;且真正犯案的陳姓男子已經自首,盼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盡快向台北地院聲請再審後裁
定停止執行,讓身陷冤獄的許男早日出獄。
許姓男子因摔車將機車暫放路邊,打算隔日再來取車,未料取車時車牌卻不見了。半年後
檢警依車牌扣他搶奪等多項罪名,許男雖自始否認犯案,卻仍被判有罪,今年3月入監服
刑,今仍在獄中。
高涌誠表示,許男2015年因機車車牌LD3-XXX遭不明人士竊盜取用,被控涉有假借跟路人
借手機撥打電話,拿取手機就騎車逃逸的9件案件,其中4案不起訴、4案無罪,但其中1案
卻被判有罪,許男今年3月赴屏東服刑。
高涌誠調查發現,9件案件中,雖然監視器拍攝到的嫌犯皆為同車同人,卻只有5案是掛著
許男的LD3-XXX車牌,其他若非另張376-XXX的車牌,就是車牌不明。高涌誠進一步調查發
現,其他以376-XXX車牌起訴的案件,嫌犯是另名陳姓男子,高涌誠對照陳男涉案畫面,
發現與許男遭指有罪的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相似,極有可能也是陳男所犯。
監察院約詢陳男及提示相關證據後,陳男當場承認偷竊許男的LD3-XXX車牌,且相關涉嫌
案件都是他所犯。高涌誠表示,陳男遭約詢後發現自己陷人不義,害許男坐牢,因此良心
不安,向新北地檢署自首。
高涌誠說,許男案件因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已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再審之事由,北
檢檢察官應儘速依職權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再審後,裁定停止許男受刑。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15003429-260402
4.附註、心得、想法︰
2018年 民進黨在中央全面執政的台灣 竟然還發生冤獄
起訴的檢察官 和 亂判的法官 等司法官們 會自掏腰包 用薪水賠國賠或冤獄的錢嗎??
台灣的司法 爛到根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06187
這案也是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