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支持修法禁止騷擾嗎?

作者: phosita (phosita)   2018-08-29 18:40:55
我還滿支持的耶。
就算是公眾人物,也應該享有自由搭公車,不被干擾的自由。
具體的作法可能是,
在被害人明確拒絕後,以任何理由、行為騷擾被害人,處O天拘役。
在未得到當事人明確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拍攝當事人,違者處X天拘役。
我覺得這樣管制也比較好。
不過我覺得這樣管制,第一個反彈的應該是記者吧。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8-08-29 18:42:00
看法條怎麼立吧 很多宅男追女生會被抓嗎(?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08-29 18:43:00
這法一立八卦板就沒人了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08-29 18:44:00
如果他每天換一個人來騷擾呢? 防stalker應該是針對特定對象吧 如果這群智障每天換一個人呢?
作者: tomx (長門大明神保佑)   2018-08-29 18:49:00
修法用處不大,目前法律也禁止酒駕,還不是很多人酒駕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8-08-29 18:49:00
今天騷擾的人也說我知道後果了阿 所以修法有用?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08-29 18:52:00
這種的帕惡人啦 讓他隔天無法出門最有效stalker多半是精神上有問題 他們不會知錯的
作者: onlyfun68 (染血的風采)   2018-08-29 19:50:00
八卦版:
作者: ItsTimeToGo   2018-08-29 21:58:00
這在英屬香港時代可能被告遊蕩罪
作者: xuane (xuan)   2018-08-30 01:02:00
干擾看怎麼個干擾法,有可能適用強制罪,至於未經拍攝就違法完全不可行,你經過裝有監視器的地方,路上的行車記錄器等,都要先停車問你同意嗎而且只要明確拒絕就不可以任何理由騷擾?欠錢不還每天打電話催促就要被關嗎?網購拿到假貨一直密對方也要被關?(債務人應該不會同意每天打,最好是永遠都不要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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