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祥輝 李柏璋「應」知詳情。但他居高位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8-09-05 10:26:04
zzz
台灣病人被仲介去中國換器官一拖拉庫
這有甚麼稀奇的
台灣移植門診一大堆
去那邊的捐贈者是活體, 這不就廢話
哪來剛好一去就遇到車禍跳樓死亡屍體器官
就是器官買賣
賣器官者 <== 掮客 ==> 買器官者 (不用捐贈者/受贈者以免混淆)
只是說這他媽的干移植科醫師(如偽台獨機關槍)
或是台灣器捐登錄系統制定者(柯)
屁事啊??
這些台灣醫師是幫忙擦屁股的好嗎
去對岸換的器官配對差, 手術品質未知(例如器官離體缺血時間多久都不知道)
術前有沒有洗血 術後抗排斥藥用啥 都不知道
台灣醫師秉持人道只能硬著頭皮接下去照顧
這種一出併發症都馬很大條
伺機性感染(例如肺囊蟲肺炎) 急慢性器官衰竭
常常一出狀況就是加護病房報到
所以柯文哲雖然沒在看移植門診也沒在開移植刀
他在加護病房一定看一拖拉庫移植後併發症
然後現在想盧小台灣醫師知情
知情又怎樣?能幹嘛?
病人從中國換完器官回來
要求台灣醫師後續照顧 (健保給付喔~^^)
台灣醫師不能說no, 因為健保有給付
台灣醫師要登錄器官來源, 執刀醫師是誰
病人兩手一攤說 我不知道哈哈哈
能怎樣? 欄位就填N/A啊
台灣法令就是罰仲介 罰醫事人員登錄不實
又不罰病人
明明買器官的是病人
檢察官該去查的是這些病人和仲介好嗎
醫師又不是檢察官 能幹嘛?
看了一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4
裡面只罰仲介和醫事人員醫院啊
買器官的病人根本沒法可管
明明就是政府的責任
如果醫師可以報警抓買器官的患者
如果買器官的患者如果登錄不實 健保就不給付後續照顧只能全自費
這種器官買賣才有可能終止好嗎
想想真的是垃圾政府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09-05 10:27:00
847現在是幫柯文哲拉票 柯粉別吵
作者: kin1028xx (ken)   2018-09-05 10:30:00
反正為了打柯 就讓整台灣醫療體系崩解阿最好醫生以後都出國開業 別待在鬼島了 救人還要被罵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9-05 10:31:00
能去對面換的是你衛生署罰得動的~
作者: kuninaka   2018-09-05 10:38:00
建議民進黨立法禁止出國醫療
作者: Hazelburn (廉價酒)   2018-09-05 10:52:00
推邏輯清楚上次吵上次這件事情我還有點搞不清楚狀況這次反而釐清很多東西
作者: lowc   2018-09-05 10:53:00
中國啦機好好笑
作者: kuninaka   2018-09-05 11:11:00
跑去中國勸告人家要填清楚 結果現在變成柯跑去做XDD一個搞SOP和透明化的你說他跑去搞黑的? 證據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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