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沒人討論洪浩雲醫生講的內幕?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8-09-05 23:45:55
讓我想到一個值得思考的道德問題。
以下情形純虛構,和柯被扯入的風波無關:
你生重病,某個器官已經失效,快要死了,器官移植是唯一的活路,
但是要取得這個器官則必須要另一人死亡。
眼看你等不到器官捐贈了,即將離開人世,
這時意外得知,你可以在「其他國家」取得器官,當然該國家必有一人因你而死;
而器官的價格雖然昂貴,但剛好在你能負擔的上限之內。
至於這個器官取得的過程合不合法?器官的提供者是否自願死亡?
一切資訊你全然不知,你只知道你獲得保證「在台灣沒有法律責任」。
請問,當你遇到,你會怎麼做?
在沒有法律責任情況下,你願意另一個人因你而死,只由於你想要活下來嗎?
你的道德觀如何抉擇?歡迎推文(換/不換),我想統計一下。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2018-09-05 23:46:00
願意! 這筆錢搞不好因此救了其他人
作者: haydenhhh (你才臭肥宅)   2018-09-05 23:47:00
願意阿 我是好人 我活
作者: Hayleybear   2018-09-05 23:47:00
不換!該走就走:)
作者: oneyear (mm)   2018-09-06 00:00:00
原po這樣問,讓我突然想到瑯玡榜裡梅長蘇的選擇...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09-06 00:01:00
錢省下 等死
作者: Riya520 (GO!!!!!!)   2018-09-06 00:02:00
不換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8-09-06 00:02:00
君子遠庖廚的真義啊 沒有看見就沒有罪惡感 換啊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8-09-06 01:26:00
重點是器官捐贈不一定會死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09-06 03:09:00
看哪個器官啦 捐心是一定死的 換腦就難說了
作者: cryfiend (Finn)   2018-09-06 03:54:00
這還蠻像正義裡的火車難題,如果資訊已經透明到是這種情況下的器官那我不會使用,會有殺人的罪惡感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8-09-06 07:38:00
所以,當時柯市長才想弄個sop ,讓個案參與者(包含中國)醫生們都署名瀑光,增加約束力,減少謀殺。結果這樣的好人竟然糟人格毀滅,台灣政治很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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