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777300 (su35s)
2018-09-07 00:54:38當地代表處應該要先有備案,例如:第一步,此次北海道震災地區各旅行團回報狀況並向
指定安全集中點處移動。
如真無法自理,需要交通或醫療支援則由駐外代表處協調當地政府提供最快支援。
個人部分,駐外代表處與外交部整合旅日國人資料並統計人數,如能收到通知者,也請盡
快向指定安全集中點處移動。
如有需要支援也第一時間協請附近國人或當地政府幫助。
………………………………………………………………
第二步上,如災害擴大時,外交部應馬上協調當地國家政府提供國人所需支援。
第二步下,同步協調國防部與警消單位組成特殊急難救助小組與物資運輸部隊(徵調國航
客機或軍方運輸機),第一時間挺進災區實施救援(國人需救援區域優先)。
………………………………………
第三步,如有需要可派出醫療專機接送返台醫療或空機搭載受災旅日台人返台。
…………………………………………
外交部要不要參考看看在規劃一下,弄個緊急備案計畫,以免每次都被拿來吊著打?
個人規劃,免費提供給外交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