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PO臉書不等於體制外?

作者: bluewild (bluewild)   2018-09-08 14:36:48
竟然有人說議案PO臉書不等於體制外?
我有沒有搞錯什麼?
所以這是體制內?
柯P PO臉書都是市政宣傳吧
別亂扯在一起
我們談談一個進行中的案子
有市府會議流程其中一個環節叫做PO臉書?
提出者建議案或方案者可以不用與會
不用完整方案,可以片段的PO文
市府首長開完會後,責成會議記錄時,
必須找一下臉書上有沒有人PO建議表或方案
沒找到就記過,請用心找!
如果有必須納入會議討論
如果對此議案有疑惑
必須PO臉書詢問,等待版主回應
如果PO文者改了文或刪了文變成死無對證
那是市府自己要承擔風險
必須當作沒這件事
這流程很不順啊
光想就頭大
哪個有智慧的傢伙說的?
唐鳳說了什麼?
作者: kuninaka   2018-09-08 14:41:00
吳崢阿 大學沒畢業說自己已經畢業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9-08 14:41:00
po臉書不算 但捨棄體制內只po臉書就算吳連這都混淆 嘆氣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8-09-08 14:42:00
吳崢講的 真假= =Y
作者: asiraaa (two)   2018-09-08 14:42:00
跟510 -輸賠認真 別浪費時間了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9-08 14:42:00
510可以po臉書 只是他體制程序走好走滿沒他510不是雜兵 是250萬董事長總經理 抱歉
作者: twobug   2018-09-08 14:49:00
總之成功了讓他禮拜一可以特別加開一次會,如果不過=市府針對吳,如果過=市府之前為何不接受,還說人不懂,市府出來道歉
作者: yuxds (cody)   2018-09-08 14:56:00
時力推這種人真的很低能 告訴大家 我們時力也是只看裙帶的吳崢丟給dpp dpp一定不可能推這種bd2去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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