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Ting (逃難回來囉,水有毒)》之銘言:
: 曾經發生過 已經槍決送到台大之後 結果發現生命跡象根本沒有消失
: 又緊急送回看守所在補槍的案例
那是台北榮總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508/201508011644847.html#.W5cS9s4zaUk
1991年四月,當年剛升任台北榮總主治醫師的龍藉泉到台北看守所「接人」,準備從
刑場運送同意器官捐贈的死刑犯,但就在返回醫院路途中,這名應該已經死亡的犯人,卻
又開始恢復自主呼吸,由於犯人還「活著」,醫院無法摘除器官,又將人送回刑場補一槍
,但他卻在二度返回醫院途中心跳停止,所有器官都已不能使用。這次驚恐事件,讓榮總
至今仍拒絕接受死囚器官捐贈。
: 甚至很多情況真的難以界定
: 不過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
死刑犯器捐爭議在:
1.死刑犯會不會自願在死後捐贈器官? 有可能
一般人會不會自願在死後捐贈器官? 有可能
2.死刑犯能不能決定自己何時會死? 沒辦法
一般人能不能決定自己何時會死? 除非自殺 不然沒辦法
3.死刑犯什麼時候要死是誰決定? 人決定!
一般人什麼時候要死是誰決定? 除非自殺 不然老天決定
所以像中國一堆死刑犯 又不是每個人都是馬上槍斃
都嘛是等等等 排隊等槍斃
那等器官移植的病人 不就是排隊等器官
你如果花點錢 就有機會插隊
這樣暗示不知道你看懂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