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23:53聯合報 呂嘉順/醫(新北市)
最近因為原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自比東廠,打算利用七十八年鄭南榕自焚一事,藉機修理
侯友宜,結果鬧得沸沸揚揚。
當時鄭南榕因為被控涉及叛亂罪,拒絕到案,所以才有侯友宜等警察奉命前往逮捕的事件
。當時鄭因自認無罪拒捕,向上門的警消投擲汽油彈燒傷十七個警消,而後引火自焚!
似乎促轉會還是會追究這件事件,但有幾個面向,值得促轉會深思:鄭先生的勇氣固然令
人佩服,但是自認無辜就朝警消投擲汽油彈燒傷十七人!對比新黨王炳忠等人被逮捕時,
如果採取同樣激烈手段,大眾能接受嗎?大家會說畢竟時空環境不一樣。
是的,對於時任刑事組長的侯友宜和其他基層員警,以當時的層級,他們並沒有足夠的資
訊來判別要逮捕的是嫌犯,還是無辜被冤枉的市民!如果硬要他們負責,那所有最終被判
無罪的案件,當初負責逮人的警察是否統統要負責?
而且,軍警講究的是服從,如果奉命執勤,都要多方考慮再決定要不要服從命令,那國家
如何運作 ? 太陽花占領行政院,警察應不應該考慮綠營可能執政,還是不要驅離好了?
反年改衝突,警察可以覺得有理就放任衝進立法院?
退一步講,以現在的結果來批判當時,那麼在威權時代相信政府宣傳,認為施明德、呂秀
蓮和陳菊等美麗島眾人是歹徒的民眾,或是知道他們無辜卻不敢吭聲,只想明哲保身的人
難道不也是幫兇?更何況鄭南榕自焚時是李登輝時代,也早已解除戒嚴。
耶穌說過,覺得自己無罪的人才有資格向被控的女人丟石頭,結果圍觀的群眾慚愧的離開
。促轉會要開鍘前,請先捫心自問 : 威權時代你自己做了什麼?你敢做什麼?如果設身
處地,你自己當同樣職務,你能做什麼不一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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