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侯友宜接受電視專訪談到鄭南榕自焚一案
他說,不後悔當時所做的決定。
好個不後悔
這世上有很多不能選擇的事
兒子火燒車
老婆帶來億元的財富
今天你如果只是個阿扁的警政署長
朱倫倫的副市長
或者是一個小警察
或許這沒什麼
當年有刑法100條箝制言論
鄭南榕主張100%的言論自由
但是如果今天最大院轄市的市長候選人
卻說他不後悔所造成的憾事
而不能說出「我很遺憾,如果我有選擇,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那麼跟屠殺人民的赤柬有什麼不同
所以侯適不適合當市長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台灣又不是沒人選,更何況是走狗。
或許台灣真的沒人,哈哈~